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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双方借款行为是否有涉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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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2022-04-11 11:50:02

公司之间借款会涉及到税。公司在生产经营中由于公司经营资金的不足,向外部借款的情况是存在的,尤其是在银行等金融机构不能给公司提供信贷资金时,公司不可避免会向供应商、经销商或其他合作伙伴借款,公司之间发生借款行为,即公司借款给其他公司需要缴纳增值税等相关的税金。

企业双方借款行为是否有涉税事项?

公司之间借款的几种情形为:

一是公司借款给其他公司。公司借款给其他公司时,借贷双方需要签订借款协议或合同,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借款金额、借款时间、借款利率等相关内容,按照实际收取的借款利息收入缴纳增值税、附加税和企业所得税(利息收入并入应纳税所得额)等。

借款公司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支付利息,并向对方索要收取利息的发票在税前列支,借款公司支付的利息率不得高于银行同期同类银行贷款,超出部分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二是关联公司之间的借款。按照税法规定,关联公司之间的借款无论是否收取利息都需要缴纳税金。*中,关联公司之间出于多种考虑,出借资金的一方一般不会向借款公司收取利息,也就是无偿借款。按照财税【2016】36号的政策规定,单位或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无偿提供服务,均视同销售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关联公司之间的无偿借款,如果不属于公益事业或社会公众为对象,则需要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和附加税。另外,如果关联公司之间收取了利息,但利率确定的不合理,或没有销售额的应税销售行为,则税务机关有权重新确认销售额,即需要分别按照纳税人*近时期同类服务等的平均价格确定,按照其他纳税人*近时期同类服务等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按照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等确定销售额。

关联公司之间的资金占用或借款,出借公司需要根据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出借款企业的利息收入缴纳增值税。借款公司需要取得出借方收取利息的发票,方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公司之间借款会涉及到税。公司在生产经营中由于公司经营资金的不足,向外部借款的情况是存在的,尤其是在银行等金融机构不能给公司提供信贷资金时,公司不可避免会向供应商、经销商或其他合作伙伴借款,公司之间发生借款行为,即公司借款给其他公司需要缴纳增值税等相关的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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