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企业送达疫情前夕的动工补助,问道应该缴纳税款?
收到复工补贴10万元,账务处理:
借:现金 10万元
贷:营业外总收入或者其他利润 10万元
注目:
当地政府给车间收到的竣工补贴,由于与你工厂销售运送或者发放服务等收入或生产量不有效相关,不需要就此笔补贴推算缴纳增值税。
参照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期增值税扣税汇票认证证明期限等增值税征管缺陷的公报》(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9 年第 45 号)第七条规定,纳税人获取的财政收入补贴收入,与其销售货物、合作社、服务、自然人、所有权的收入或者数量直接利率的,应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纳税人取得的其他情况下的财政补贴收入,不分属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参考二: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发行的《关于货物和劳务税热门话题问题(2020 年 2 月)》第 3 问“我工厂是制作无纺布的,因为疫情原因保安员产能大涨,特以外出 5 倍工资调离工作人员并不遗余力密切联系辞任员工开工, 区政府给我工厂发放了一笔开工补贴,请问这笔补贴需要缴纳增值税吗?”答案中确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确认期限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2019 年第 45 号)第七条规定,纳税人取得的财政补贴收入,与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收入或者数量直接挂钩的,应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纳税人取得的其他情形的财政补贴收入,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征收增值税。区政府给你工厂发放的开工补贴,与你工厂销售货物或者提供服务等收入或数量不直接相关,不需要就此笔补贴计算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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