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惑:班上您好。我想回答一下,社保矛盾在总部,个人支出税在分公司申报缴纳,在所得税后支付的时候有无几率。个人作为所得税的纳税人,扣除社保没有问题,但是在代扣代缴的过程中,扣除分公司缴纳的社保费用等有没有风险,究竟有解决问题政策?
回应: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相关档案的规定,个人因社保关系在国外而在异地缴纳的全球化利息(还包括框架医疗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如果需要分享相关缴费票据或断言文件的,可按现行有关规定获得税前扣除。对作出全年现金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纳税人可以从缴交九月起按照实际缴费中旬数进行缴纳扣除。因此,以外外地裁员异地缴纳的社保费如满足有关条件,可以在计缴个人所得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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