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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年度发票的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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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2022-12-26 19:02:46

对于跨年度发票,企业一般由各不相同的金融学处理方式则,可从表列几点飞翔处理:

1、作为预提费用处理;

企业款项税是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来净利润缴交费用,对于预提贷款及充值等预提费用,是仅限于去年度费用的,则可在当年度税前扣除,不过企业原则重视要分享预提的费用属于当年度费用的适当经营结论发票。对于预提费用当年做纳税的调整,下一年度实际缴纳时可在实际支付年度税前扣除。

2、先总和生产成本费用,寄出发票后再补做早期转帐;  

先计入当年的费用,若是严格会计处理的及时性原则,但能够获取发票的话,此大部份费用就不可在所得税前扣除,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要作准备纳税调整。

3、实际收到发票时再蝉联*;  

现阶段关税法无具体规定,对于费用入账先后顺序与发票复印件年份不赞同,虽说只为时间性区别,但按要求对于上年度的费用不能在实际入账年度扣除,若企业产生此原因也是主观原因造成。

4、购置货运跨年取得发票的处理;  

到寒假货物从未出库但发票钱包未到,会计官制规定期末暂估入账。下一年度在取得发票时,此批材料的成本不一定考入考定,似乎还是买方或则在产品、产成品等,这种情况不制约损益,没有纳税调整的情况。如果年底材料的成本已经结转到损益,也不需要进行纳税的调整,这时候战略物资在账上可能出现乘积,实际收到发票时长时间入账就可以了。

5、购进人民币跨年度取得发票对所得税的影响

购买固定资产,按会计制度和税法的要求,应在取得固定资产的下月开始计提费率。因此,12月购进固定资产在1月份取得发票,不影响企业所得税,不需要对所得税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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