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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醒:最新关于社保的这些传言千万不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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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2021-12-22 03:00:01

近日,有一则关于“法规出新规定”的传言在网络上流行,其称“根据劳动法*新规定,如果员工签字拒绝放弃出售道德寿险,辞去时就可以从企业处赢得一笔赔偿”。现对此宣告传言。

重要提醒:近期关于社保的这些谣言千万不要信!

独立性发言

1、不存在所谓新规定

《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未曾有所谓的“员工自愿放弃社保,离职时可以获一笔赔偿金” 的*新规定。

2、自愿放弃社保协议不具法律打球

谏言标准单位与员工制定的《员工自愿放弃购买社保(申请)保证书》不具有法律效力!

《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具体资金起源,逐步全面实施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工资需要违法行为出席社会保险,缴纳社会被保险人。

《社会保险法》第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南部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要求查询缴费历史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获取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乐趣社会保险优惠待遇,有权指派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下。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取消劳动合同:

……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原则向劳动者付清经济报酬: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

因此,用人单位和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是法定的履行。

也就是说,不论是劳动者由于担忧手续繁杂或不敢负担个人缴费大多等原因不情愿缴纳社保,自愿签订放弃社会保险协议,还是个别用人单位为了赚钱或中书省,要求员工签订放弃社保协议,不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而改成发放一定的保险工资作为补偿,这都有不符合规定、具有法律效力的。

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社保是法定的义务,不必根据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自己的善意而加重,否则将承担相应的刑事罪责。

3、员工与单位互不侵犯放弃社保,员工离职后有否要求单位补缴?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是法律强制性规定。不管是书面形式尽快还是签订书面协议放弃社保的行为,均是有罪的。劳动者承诺放弃缴纳社会保险费,不免除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法定义务。

《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迟迟兵员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私自其期限缴纳或者分担。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三条第三款规定:个人与用人单位发生社会保险质疑的,可以依法申请和解、调解,提起诉讼。

因此,即使劳动者约定放弃社保,离职时仍有权要求用人单位为其补缴中共中央党校期间的社会保险费。单位不一致同意补缴的,劳动者可依照社保法第八十三条寻找法律救助。

4、用人单位不按规定为员工按时足额缴纳社保,应承担什么责任?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费之日起,按日票价心生之五的滞纳金;收据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支出一倍以上三倍列出的处罚。

5、用人单位不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应承担什么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当作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仍然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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