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上海市国家税务局推出《增值税专用发票类群基准管理自行》,确定对增值税专用发票审批出台分类分级管理。公布主要细节为:
一、特定纳税人,指纳税信用好、税收管理安全性品级低的纳税人;
二、综合性管理纳税人,指通过金税三期策略拥护管理控制系统、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和其他第三方统计数据对发票使用、纳税申报、一个电子底账、犯罪行为管理方、重点管制数据5项标准综合断定,存有涉税风险的纳税人,细分低、中、经常性纳税人和异常纳税人4个*高级别;
三、普通纳税人,是指除特定纳税人和重点管理纳税人大多的纳税人;
四、在发票收取即场,按照信息技术的风险推定进行即时监控,对信息系统指引纳税人存在高涉税风险的,停止发票发放,进行风险识别处理。
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