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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户停业了之后还要办理哪些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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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2021-11-09 13:15:42

在生活中,一些个体经营户会由于经营不善、方案改动等缘由不再继续经营。那么,个体户因故停业后该实行哪些手续呢?为了答复这个问题,下面由联贝小编为*进行相应的解答,以供*参考学习,希望以下答复对您有所帮助。

一、个体户因故停业后该实行哪些手续

(一)停业申请:纳税人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到税务登记窗口领取并按要求照实填写《停业登记表》,阐明停业理由、停业期限。

纳税人持填写完毕的《停业登记表》、税务登记证件(正、副本)、发票领购簿等到税务登记窗口申请办理停业登记。

(二)停业受理:税务登记窗口审核材料,符合受理条件予以受理,并同时对停业申请的核准条件进行检查,不符合核准条件的,出具《停业申请未结事项告知书》给纳税人。

(三)停业核准:纳税人依照《停业申请未结事项告知书》中的通知,分别至税款征收部门、发票管理部门、稽查部门等处结清相关事项后,至税务登记窗口办理核准停业。符合停业核准停业条件的,税务登记窗口予以核准并出具《核准停业通知书》和《复业单证领取表》。

(四)复业申请:纳税人按期或提早复业的,应当在停业期满前持《核准停业通知书》和《复业单证领取表》到原核准停业登记的税务登记窗口办理复业手续及领回或启用税务登记证件和《发票领购薄》等,归入正常停业纳税人管理。纳税人提早复业的,按提早复业的日期作为复业日期。

依据《税务登记管理方法》规定:

第二十三条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个体工商户需要停业的,应当在停业前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停业登记。纳税人的停业期限不得超越一年。

第二十四条纳税人在申报办理停业登记时,应照实填写停业申请登记表,阐明停业理由、停业期限、停业前的纳税状况和发票的领、用、存状况,并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税务机关应收存其税务登记证件及副本、发票领购簿、未运用完的发票和其他税务证件。

第二十五条纳税人在停业期间发生纳税责任的,应当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申报交纳税款。

二、个体工商户如何办理复业

(1)已办理停业的纳税人停业期满或提早需恢复生产、经营的,应于停业期满前或提早复业前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停业复业申请登记表》,办理复业登记,领回封存的税务登记证件、发票领购簿,并于恢复生产经营次月申报纳税。

(2)纳税人停业期满不能及时恢复生产、经营,需延长停业时间的,应当在停业期满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延长停业期限申请,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前方可延期。否则,主管税务机关应当视其为已恢复停业。

三、一般个体户要预审多久

个体户需要在登记机关作出准予登记决议后的10日内发送给申请人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根据《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方法》规定如下:

1、第二十条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资料齐全、符合法定方式的,登记机关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并发给申请人准予登记通知书。

依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资料的本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登记机关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对,并填写申请资料核对状况报告书。

2、第二十二条登记机关作出准予登记决议的,应当发给申请人准予个体工商户登记通知书,并在10日内发给申请人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不予登记的,应当发给申请人个体工商户登记驳回通知书。

以上就是联贝小编对“个体户因故停业后该实行哪些手续”所进行的解答,我们可以了解到应当在停业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停业登记申请,照实填写《停业复业申请登记表》。假如*还想了解其他知识,联贝还提供了专业的人员在线咨询服务,欢送您再次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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