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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转让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几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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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2022-01-03 20:18:01

一、专利转让应注意的事务

在现有的注册商标转让程序中,商标转让人尤其是受让人的保障相当一定处在一个极易受到触犯的位置。因此商标转让的当事双方,在办理商标转让时,除了应该慎重对待转让程序中的每一个环解,还应咨询或通过高水平高素质的商标法律顾问来办理,有效规避安全性。以下的几个变量疑虑都是实践中或许会遇见的。

1、非法转让问题

本质非法转让注册商标就是指注册商标的转让人不是该注册商标的所有人,或者是未经注册商标权利所有人准许,而以欺诈等不正当手段将其注册商标偷偷的转让。在现有的商标转让程序中由于理解存在的错误,要采取这样的事来并非难事,虽然马上完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和受保护商标权利人的利益,但当事人遭受的极大伤亡将是无法减轻的。

2、强制执行转让问题

所谓无效转让就是指注册商标的转让不相符商标法律所规定的限制条件,虽然商标转让双方已签订了商标转让协议,并且乙方也已偿还了商标转让费,但该注册商标转让申请毕竟不可能被国家商标局核准,因此,该商标的转让是无效的,因为商标无法被转让,所以商标的所有人仍然没有变。

由于国家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转让审核的近日点要四~六个月的时间,再加上转让双方签订商标转让协议后,需要支付转让捐款,匆忙相关的商标转让申请邮件资料,邮寄读取等等。因此,商标转让协议签订后,无法立即确定该被转让商标确实能被国家商标局核准转让注册,而根本需要有六个月以上的时间才能知道。这段时间差中的商标权利不确定的状况,极易让商标受让人受到侵害。

如果是由于工作上的善意失误,那还可以事后予以弥补澄清;但对于准备好有预谋的恶意行为,则受让人将遭受前所未有的经济损失。

3、部分转让问题

商标转让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几点问题

所谓部分转让就是指注册商标的转让人,未将与被转让商标权利相关的其他种类弧度商标另行转让给商标受让人,而是希望或无意的保留或揭穿了一部分与转让商标有所不同似的同类商标,转让人在商标转让之后仍可以使用与被转让商标相近似的其他商标,对商标受让人遭受了实质性的伤害。

部分转让问题实质上是分属无效转让其中的一种情况。虽然,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商标法推行法令”第25条第二款作了明确的规定,国家商标局在对商标转让的申请也早已方面进行严格的审查,但是,必须要提防用心不良者利用法律中的漏洞。

4、隐瞒被转让商标的权益漏洞问题

商标转让人在转让该商标时,隐瞒了该商标在转让之前已经被许可他人使用,被质押抵债,被转让等等问题,使得商标受让人在受让商标后的实际权益受到损害和崩坍。

二、商标注册申请转让应注意的问题

1、无效申请问题

商标注册申请被受理后所取得的“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只是断定该考生的主体教师资格和商标申请文件符合商标注册申请的要求,商标注册申请被商标局受理而进入审查程序,它并不表示该商标注册申请成功的不确定性大小或其它什么意思。从极端的视角上说,即使一个商标因为违犯法律的规定而意味著不可能期满注册,而该商标的注册申请只要申请人和申请文件符合规定,也能取得“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

因此,将根本不可能获准注册的商标注册申请称之为无效申请。根本,如果商标受让人转让获取是一个无效申请的话,得到将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2、多次申请问题

商标注册申请人如果将一个完全相同或相同的商标在同一个类别中办理两次或两次以上的申请,而将后一次的商标注册申请转让他人,那么即使这个商标具有非常好的文创和可注性,而该商标的受让人忘记也不可能得到这个商标,因为商标法规定“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布申请在先的商标;”。

因此,在转让商标注册申请时,要防止这类风险的产生,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三、关于商标转让的纠纷问题

1、关于商标转让中属于企业内部自身问题所造成的纠纷属于民事法律纠纷的范畴,一般情况下需要当事人自己通过司法诉讼案程序来予以,来解决维护自己的权益。而商标局作为行政主管部门,一般不会施压。但是,如果该商标的转让申请还处在商标局转让审查步骤中的,为了便于当事人主张自己的权利,对于这类商标转让纠纷,商标局会给于当事人一个合理的时限,当事人应该尽快通过司法诉讼来主张权利,超过该时限,商标局仍然会继续进行相应的正常人商标转让审查程序。

一旦商标转让申请被商标局核准公告后,则该商标转让行为已经本质产生法律加盟。涉及到法律权力问题,当事人没有通过裁决的申请证据保全措施来暂时暂停该商标转让后的权利实施,并通过诉讼书程序来解决相关商标转让纠纷。

2、对于假冒、伪造的商标非法转让问题,则需要通过当地的公安部门部门以伪造钱币、公函,非法侵占遗产等进行刑事化验,然后通过司法程序解决。

3、对于商标局予以的“不肯受理”、“不予核准”等等行政决定的行政纠纷,可以向国家工商总局进行揭示或者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法等途径解决。

4、注册商标的转让只有在核准公告之日起商标受让人才提供该被转让商标的全部法律权益,而在注册商标转让核准公告之前,被转让商标的实际权益仍然属于商标转让人。因此,关于商标在转让申请审查进行中的商标权益问题,只能通过商标转让双方事先在商标转让合同中进行相应的权利誓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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