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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贝CEO王芬参加两会直播间谈商事制度改革 | 会议速记全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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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2021-11-04 19:57:21

2016两会代表委员座谈会之商事制度改革:应对经济下行的特殊支撑

活动时间:17日晚7-9点

活动地点:搜狐媒体大厦

活动嘉宾:

何寄华:全国人大代表,长沙市副市长

王 馨:全国人大代表,鼎泰集团董事长

王 芬:联贝创始人兼CEO

王 涌: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学院教授

韩德云: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律师协会会长

主持人:秦旭东,中国政法大学公共决策中心研究员

秦旭东(中政大公共决策中心研究员):

今天的两会代表委员座谈会,我们把主题聚焦在商事制度改革,特别是在当下应对经济下行的特殊背景下的重大改革。

我们注意到前两天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进行了好几年的商事制度改革。而且我们也注意到去年大概是中国科协组织了一个调研,也是关于商事制度改革。

今天来的嘉宾,*位是全国人大代表,长沙市市长何寄华先生,分管商事制度改革方面的工作;第二位是全国人大代表,鼎泰集团董事长王馨女士,是企业界的代表;第三位是联贝的CEO王芬,联贝为初创企业提供从注册到法律、财税的一站式服务;这位是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学院教授王涌。还有一位是全国人大代表,也是重庆市律师协会会长韩德云律师。

在这个主题之下会简单的准备几个议题:一个是简政放权如何持续深化;第二个议题是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德建设及完善;第三是商事市场准入的放管结合;第四是行政机关的服务优化。首先由何市长就主管这个领域*当中的操作做介绍。

何寄华(全国人大代表,长沙市副市长)

搜狐的网友朋友,在座的媒体朋友*晚上好。商事制度改革应该是一篇非常难的、系统的大文章,多年长期形成的一种经济管理的一种行为,也是行政管理的一种规范。

所以,要推进改革十分的难,既涉及到经济领域,也涉及到行政领域,还涉及到我们的理念和观念的使用问题。所以,从2014年开始,我们长沙市就按照国务院的有关要求,稳步地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我们认为还是有一些效果。

我是去年分管这个事,现在没分管了,在政府里也了解相关的情况,今天应邀来讲解并向*介绍。

*个商事制度改革推动了创新和创造。我们2014年新增商事主体10.9万个,2015年新增商事主体11.8万个,而且商事主体的领域相对来说很宽,而且60%以上是这些领域,比如互联网、电子信息这块,第二个是文化创意,第三个是咨询服务。

第二个方面,推动商事制度的改革,更好的带动了就业。这些小微企业实际上是为企业的低门槛、零门槛、无门槛来进入创业、就业提供了一个制度保障。这两年解决的就业人数,新增就业人口14万以上。

第三个减轻了企业的负担,这是很直接的。去年通过培训、办证,企业少缴2.8亿。再一个,缩短了办证的时间。过去办证的时间很长,在不同的部门办。现在是一站受理,一站表格,一次答复,2.5天的时间就能够拿到证照。

第四个更大的是加速了政府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首先从国务院开始到我们地方政府,商事制度改革需要行政审批制度齐头并进。我们在原来九项的基础上,市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允许,去年在行政审批的事项缩减了58%,在以前的基础上。

行政审批的时限缩短了52%。我们的管理,部门之间的配合,应该讲商事制度改革推动政府简政放权,搞活市场经济,服务民政的一件实事,一件好事,所以各方都反映很好,这是我感觉的一些成效。

商事制度的改革我认为是一个系统工程,也始终在路上,还有很多事要完善,要研究,要配套。首先就是相关部门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要跟进调整,不同的部门审批事项没有进行研究,没有进行普遍缩减,这是顶层设计的一个问题。

第二个问题,涉及的商事主体,有相当一部分*知道,但是没有办相关证件,现在很普遍,有几个原因。一个原因是宣传没到位。

第二个原因,有些部门没有跟上,一个窗口受理,一个窗口办理,其它部门就没管这个事,不主动的办就不办了。第三个问题,由于认缴制的问题还有一些不规范,比如出现了空壳公司,类似情况还是有的。

这四个题目提的很好,考虑的比较系统,应该从国家层面进一步研究商事制度主体的准入、从严和监管,以及推出这个流程,从法律法规、制度方面进行研究,能不能有效的整合和合并,尽量减少和缩短。

第二个,确实全国应该有一个信任系统,必须一个企业就是一个码,就像人的身份证一样就是一个码,不管这个企业干什么都用这个码。

第三,加强加强监管,要真的让它一旦违法处处受限,加大抽查、检查的力度。当然更多的要让商事制度主体自己努力的适应市场的要求,不断规范自己的商事行为,依法经营,这样能够更好的营造*创业,万人创新这样的万马奔腾的局面。谢谢。

秦旭东(中政大公共决策中心研究员)

非常感谢何市长的介绍。他介绍了以长沙为代表的商事工作的成效,也对下一步改革推进提出了很多问题,非常有启发。

王馨(全国人大代表,鼎泰集团董事长)

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我注意到总理提出了简政放权,含义与政府工作报告中的大道至简,有权不可任性相似,都表达了中央改革审批制度简政放权的要求,尤其面对新发展的新常态,简政放权是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举措。

以我所在的河南南阳来说,2015年取消下放了56项行政审批项目,在河南省率先推行商事登记、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制度,以前在南阳投资办企业,办理工商税务证照可能需要一个月,现在*快的五个工作日就可以办完了,大大提高了效率,方便了人民群众。

因此我有些建议,希望尽快推动全国一张网的企业信用管理系统,尽快与执法部门进行联合,有效地遏制三角债、“老赖”等不诚信的问题再蔓延。

特别是企业及相关法定代表人的信用记录和信用档案,将企业登记信息、年报信息及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等信息进行关联整合,统一公示,实现企业信息归集共享,进一步强化联合惩戒。

还有建议尽快在全国范围普及推广注册登记制度改革,同时,尽快推进未开企业无债权债务企业、个体户注销流程的简化完善。

联贝CEO王芬参加两会直播间谈商事制度改革 | 会议速记全文(1)

秦旭东(中政大公共决策中心研究员)

感谢王代表从商事制度登记扩展到了企业的信用信息问题。接下来由王芬女士从*线为小微企业提供专业的跟商事登记的专业服务,可能有更实际的体会。

王芬(联贝创始人兼CEO)

*晚上好。我本人毕业以后在58同城工作,是信息分类网站,上面有几十万家,近百万家中小企业商户,他们进入市场的时候都会涉及到注册,进而引申到商标、记帐报税等一系列的服务需求。

2014年底响应号召,我也进入了创业大军,成为创客一族。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主要是商事登记进入市场的入口,去为企业提供专业的法律、财税服务,相当于是一整套服务,从进入市场到慢慢成长,到后面发展壮大。

从我们现在服务的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是什么,就是企业对政府的政策,以及对具体的东西了解的很少。确确实实改革很多方面带来了好处,包括一张网的建设,三证合一、用年报代替年检,这些方面应该来说对企业都是提升效率、降低成本的行为。

但是我们发现企业对这些东西的了解还是不够,虽然说各种新闻或者媒体报道都在推动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发展,但是企业对这块了解的渠道,尤其是具体办事的细节了解的很少。

拿我今天中午遇到的例子,一个人咨询说想要注册一个公司,团队是留美博士,还有清华大学的MBA。这个公司想做股权众筹,咨询我企业名称中能不能含有“众筹”两个字,经营范围应该怎么选择,地址是不是可以用虚拟地址,需要用实际办公地址吗?

因为另外一个公司有实际办公地址,但是一个地址不能注册两家公司,不想再租赁一个地方的办公室,能不能用一个办公区的地址?这些问题在实际过程中……

何寄华(全国人大代表,长沙市副市长)

可以。

王芬(联贝创始人兼CEO)

这个地方稍微有些不一样。以往他会怎么去做呢?可能一遍一遍去问,企业名称中能不能含这个字,经营范围应该怎么选。但是他仍然搞不清楚经营范围代表什么,经营范围*终对他的业务影响是什么。

法律要求应该是哪怕经营超出了范围之外也不违法。还有一个问题,摩根斯坦利是非常大的公司,他们也来咨询我们问题。

春节前我们已经放假了,我在办公室等待接待他们,他问的很细,行政区划不要行不行,因为未来要做一个全国性的连锁品牌,第二,把“北京”放在前面好还是放在字号后面好,还是放在组织形式后面好。

这些很多非常细节的问题,其实是创业者、企业家*关心的问题,他们不知道字号在前面、行政区划在中间,强调的是字号。

还有一个问题,发现很多企业在注册的时候,原来不需要注册的,现在作为一个自然人,要去申请微信公众号,还要进行品牌保护,要有商标,有商标就要事先注册,这些东西都是连在一起的。

总而言之,我们发现企业除了需要政策上的包括流程简化、信息公开,更需要的是一些专业机构的引导,我应该怎么做,这些知识从哪里来,因为这些知识政府是很难通过事无巨细的传递给*。

联贝成立之前,我对现有的服务机构做了50多家调研,在北京,我们也花了两三个月的时间天天跑工商局,甚至办公室放在工商局对面,天天跑,看企业到底遇到了什么问题,我们想在这个过程中,能够用一种创新的思维去做一些企业跟政府之间的桥梁,用我们的专业知识去“吃饭”。

同样,为了实现这点,我们专门跑到深圳去做调研,因为深圳是商事制度改革是走在*前边的,是*早的试点地区。我们发现深圳的签字都是用电子签章,不需要到现场,执照就可以注册下来,甚至可以不拿纸介的,直接有电子的营业执照就可以。

但是发现那个地方出现了一个新鲜事物,因为股权转让的过程中都需要律师见证,北京是没有的,北京的股权见证保证股东签字跟工商档案的签字是一致的,他就认为这是真实的股东的意思表示,这个变更事项就可以完成,但深圳是需要律师见证的,所以在深圳是一块新鲜的业务。

很多细节其实是企业了解不到的,就会造成企业在进行这些事项的过程中,会反反复复的重复。反反复复重复一个方面,给政府相应的工商部门加大了接待压力。朝阳工商局周六都要加班,中午12点我们过去看,还有人员必须要接待,很辛苦,这是我们看到的事实的情况。

我们一个大团队在做这些方面的研究,但有些东西我们也不懂,经营范围,比如投资咨询为什么受限制。

当然,我现在说的经验可能基于北京,湖南或者河南可能就不是一样的情况了,这也反映出另外一个问题,全国各个地方在使用过程中有很大的差异,这对于企业来说就有很多成本,比如58集团曾经在全国开了23家分公司,要研究23个地方当地的登记要求是什么,当然它是设置分公司和子公司,还稍好一点。

但是我们发现设置一个有限责任公司,独立法人,股东如果是几个自然人,可能一个在德国,一个在美国,另外一个在香港,长期不在公司里,签字就是一个大麻烦,本来要签字就很难,签字要回来之后发现工商登记完了,税务那边还需要一套,得再来一次。

公司大的时候就愿意把这些事务交给律师,律师有一个特点,律师会统筹这件事情,带领下面的服务机构了解清楚,先把工商的问清楚要哪些材料,要多少份,把税务的问清楚,刻章备案的部分问清楚,集中给我们,*后我们发现老板签一摞材料,这是做得好的服务机构才会这样。

做得不好的服务机构是今天办这个跟你要这个,明天要那个再跟你要,企业的成本非常非常大。

在这个过程中,希望通过我们的研究,通过我们的知识的沉淀,用互联网的方式把这些知识分享给*,甚至分享给同行,那些代理机构,然后让*都能够更有效的节省成本。

秦旭东(中政大公共决策中心研究员)

根据企业的*需求,根据这些需求给政府优化流程提供一个专业的服务。感谢王芬女士。

王涌(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学院教授)

今天座谈主要谈商事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和问题。商事制度在学理上包含的面非常广泛,实际上在过去几年当中主要涉及到两个方面,一个是关于商事登记,还有一个是信用制度。

从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所进行的改革应该分为两个层面,一个层面是核心改革,还有一个层面是基础性改革。核心改革包括国有企业改革、金融改革、制度改革。

基础性改革实际上是一个国家经济制度基础性的制度,包括现在谈论的商事登记、商事信用。核心改革,国企、金融、土地这些难度是非常大的,很难一下在很短时间之内能够见成效,反而基础性改革难度会相对小一点,这也是我们在过去几年当中,商事制度改革成为我国改革一大亮丽的风景线,这是商事制度改革非常重要的背景。

虽然这是基础性改革,但是我们不能忽视的是它的意义还是非常重大的。张茅主任提出的统计数据,在过去几年当中,商事制度改革给GDP贡献的比是0.4%,这个比例是很大的。

如果说GDP是几十万亿,0.4%,几千亿人民币。国外的商事制度,比如英国的《公司法》进行修改的时候,都有第三方提出说我的某一项资本制度改革怎么为全社会节省了几千万英镑。

所以我们这次的改革应该说是非常有效的,说明一个什么问题呢?说明过去政府所要做的还没有完全释放市场空间,也可能以前所做的管制太严,所以没有释放市场的空间。

还有就是以前所做的没有提供市场所必要的公共产品,比如关于信用制度、公共产品,在这次改革当中被释放出来了,所以这次改革的意义非常重大。

虽然中国的经济形势处在相对比较严峻的状态,但是我们应该清醒的认识到,市场的力量可以释放的空间还是非常大的,即使在核心改革还没有*终完成之前,依然可以释放出很大的空间。

如果政府能够管制,又找到一个合适的点,市场创业公共产品的服务能够提供充分的条件,全民创业、全民创新能够获得政府方面的扶持和刺激,是可能会释放出很大的空间,我们应该朝这个方向努力。

总的我的判断,应该对某些领域适当的放宽管制,特别是提供服务,提供公共品的服务,还可能会进一步刺激民间经济力量的发展。

有些国家的经济制度,包括《公司法》相对比较苛刻、严厉,资本外流。在我们讲《公司法》的时候通常会讲到一个是美国,各个州都会有竞争,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25%的上市公司都会到特拉华州去上市。

商事制度的改革从历史回顾来看,应该是属于改革开放之后力度*大的一次。

改革开放之初很多制度都是严厉管制,《公司法》从原来的公司审批制变为注册制,现在的登记采取如此简易的方法,甚至还可能完全是网上的登记,不需要在物理空间中跑来跑去的,所以这次是力度*大的,原因可能一个是政府下定决心,还有是政府在GDP的发展本来有周期,有经济本来的周期,又有中国核心改革的难度,国企、金融、土地,那不可能是一日见成效的。

在多重困难和GDP的严峻形势下,我们能够挖掘这个空间,必然会成为政府的重要选择。当然,这个空间到底还有多大还是一个问号,但是我们可以看出来还是有比较大的空间。

另外还有一个问题,我们在走向更加便利、管制更加宽松,还要注意安全和效率之间的平衡,这个矛盾其实已经开始显露了,P2P不是因为政府的管制不严,而是管制在结构上有一定的真空,我们对于民间集资通常是禁止的,所以没有纳入到银监会或者证监会监管的范围之内,*后属于公安局监管。

公安局说不出事我监管你干什么,当出事的时候就是出大事了。说明商事制度在这方面存在不合理,有点扭曲。商事登记,从《公司法》的角度总的来说是成功的,是认缴制,公司数量也在澎湃的发展,但是也会出现对债权人利益保护的问题。

商事登记的信用问题,还包括刚才谈到的网店要不要登记,严格从商法的原则来说,只要构成网店就要登记。但是网店要不要登记在实际判断当中有一个问题,这个网店是不是构成严格的持续性的营业,这也是一个问号。

通常在经济活动内在有一个规律,使得店主可以主动的登记,因为他不登记的话享受不到法律上的权力,但是很小的时候可能不一定登记,这时法律要不要非常强制?

我们初步判断倒没有必要非常强制,说这些网店没有登记,一定要登记个人工商户或者企业,应该适当的放宽。其实在其它国家,包括德国的商法,也有小的经营者,实际上可以选择登记。

世界商法的通例来说,规模相对比较小,处于起步阶段,虽然已经具有营业的性质,但是同样适用国务院无照经营取消条例,但是很多没有登记,不要全面打击,应该抱着谨慎、观察的基本态度来维持经济发展。这里不光有所为的严格执法问题,更多是执法意识和宏观判断的问题。

秦旭东(中政大公共决策中心研究员)

非常感谢王老师,从整个宏观改革的大局,梳理出政府公共服务和释放市场活力这两个主体之间的互动,又谈到了很多具体的法律问题。下面有请韩律师。

韩德云(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律协会长)

从一个律师的角度来看,*近这几年我们国家的商事制度改革,目前主要的改革是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本意初衷是想加快市场,是市场经济改革非常重要的动力,特别要选择不同的企业形态商业化,本意是希望更多的市场主体出现。

第二个本意,我认为更大的意义,改变行政机构,说穿了是行政改革非常重要的部分。因为行政机关长期以来以监管为主要的目标、方向,去对整个市场进行控制,从这个角度来讲,导致现在行政部门臃肿、效率低,也影响了市场的活力。

商事制度的改革非常重要的因素,是希望借商事登记制度的改革改变行政机关的臃肿、低效率和整个市场经济完全不太吻合的状态。对行政机关进行“开刀”,相对来说正面意义很大,第二,也容易做成。

从*近三年的改革情况来看,三证合一以后,一照一码制度以后,确实市场主体非常非常快速的成长,*觉得办企业相对以前来说非常有益。

从几个方面考察*近几年商事制度的改革,尤其是商事登记制度的改革,应该说有非常大的进步意义。但是另一个方面我们也看到,特别是政府部门改革第二个意义需要比较长时期的扭转。

政府部门从商事制度改革角度来讲,从事前监管变成事后监管,本质上还离不开两个字——监管。这种监管的理念,现在在准入制度改革当中究竟得到了多大改变,还需要一个时期的评判。

现在有两个现象,不同部门之间对商事制度的理解是不一样的,第二,在不同地区,条款分割、地域分割有不同的理解,到底企业的创办,从形式上来讲,不同的人打交道,还是很困难。

联贝专门做代办,有些都觉得不可理解,其他人想要非常简便的高效率的做,困难很大。在商事制度运行改革当中,我们看到正面的是每天大概有两万四千家、两万家企业信产生,按照国家工商部门的统计,大概是不到20%的企业,80%的企业运行比较难。

但是,这些企业的容易是相对的,现在还有两个制度没有改革,一个是名称改革,现在已经成为妨碍、阻碍企业市场准入非常非常重要的不利因素,取什么名字,名字究竟什么摆在前面,字号在前面,地域在前面。

名称预先核准本身会成为行政机关决定企业放行还是不放行非常重要的因素。名称改革体现了非常浓厚、非常落后的的监管意识、控制意识。

按照工商管理条例,不能使用全国性的,中华、中国等等,这种情况下取一个名字很困难。如果不能事先核准,后面三证合一都是后面的事。想要的名字和给你的名字本身都没有核准。这是制度层面下一步专门要解决的事,这是很难的。

第二件事,涉及到经营范围以及对名称当中涉及的投资、金融或者与“金融”谐音的字。

比如“投资”两个字,在P2P金融平台没出现之前,各地投资方兴未艾,投资也不受限制,现在“投资”两个字不能用了,用“投资”老百姓会认为做吸收资金的东西,不能用。

和“投资”谐音的两个字也不能用。证照经营范围如果涉及到投资咨询是可以的,如果说就要涉及到投资就不行。需要行政许可,投资谁许可?

如果做金融才涉及到许可,不做金融,就是投资,什么叫投资呢?开个餐馆也叫投资,简单合作做一个什么事也可以叫投资,只要不叫“财务”投资,类似这样的情况已经妨碍了企业的成长本身。

还有一个是公章。公章的管理没改,让三证合一和整个企业便捷的运行变得很麻烦,为什么?因为公章现在采取非常严格的监管制度,*会把公司意思的表示和公章挂在一块,这个规定也是没改的,但是商事主体不同,个体工商户、合伙企业、公司。

个体工商户,签名就算数,工商不重要。公司有章不等于公司做出了恰当的意思表示,看看章程怎么表示的。公章现在等同于一个实体的事。这样就会出现工商管理没松动,企业改革又会继续成为一个新的难题。很多企业拿了证照以后没法刻章,受到等等因素的影响。

再一个,在整个商事主体的改革当中,说穿了,各个行政部门条款怎么合到一块,怎么降低门槛,这个门槛不是一家行政部门,比如以为办一个企业就去工商局就完了,不是,现在工商、税务三证合一,技术监督局等等,都合到一块,错了,还有一句,全世界都想不通的一个事,办一个主体,关统计局什么事?

统计的信息可以到所有部门拿,为什么专门填一个表格,而且在经营企业当中,说不定哪*统计局要找王总,统计局找我按什么?不行,要核查一下这个企业的基本信息,现在的股东是谁,法律代表是谁,营业收入是多少。为什么要问我呢?这个部门的职责是什么?直接去找工商部门看不就完了嘛。

统计是政府部门之间的事,为什么我作为你统计的主体?统计局要把每一个商事主体作为统计主体,这是中国特色,其它国家很难遇到,意味着统计局可以把全中国13.9亿人都作为统计主体,就和公安局查身份证一样吗,我看看你的户口,你是1978年7月1号出生的,我觉得不对,门牌号是62号,你的门牌号怎么是62号呢?

我要重新核查一下。类似这样的条款,都是直接影响企业准入的障碍。这次的商事制度改革应该从这些方面,法规、法理、程序上清理,才能够顺畅。这些是后续,需要继续攻的难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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