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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真实的故事|惨!千万富翁变成“百万负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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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2021-10-12 15:08:16

俗话说:“商场如战场”,之前对这句话,笔者总认为言之过甚。

*近遇到的一个案子,让笔者深刻的感受到了商战的惨烈。不仅有各种请君入瓮、暗度陈仓的阴谋诡计,而且负债累累、家破人亡的结局也是屡见不鲜!特别是小企业在于大企业利益博弈的过程中,往往处于被压榨的地位。先做个自我介绍,笔者供职于北京某知名律师事务所,是一名职业将近5年的律师,这个职业年限属于已摘掉新人帽子,具有一定的职业经验,也算见识过社会百态,但*近遇到的这起案子,还是让笔者唏嘘不已、感慨万千。

上周一,笔者接到一个电话,是朋友介绍的:有关于合同纠纷的问题需要咨询,在电话里简单的说了几句,当事人约定与笔者面谈。第二天,当事人依约来到律所,之前朋友曾提过说是四十多岁,做生意遇到纠纷了。但见面后却是一个形容枯槁、头发花白,看上去像是六十多岁的老人。

在几句礼貌的寒暄之后,当事人张先生开始向笔者叙述案情。

张先生之前经营一家生产机床的民营企业,因为产品质量好、价格公道这生意也是做得红红火火,“机床张”这个名号在业内也是尽人皆知。张先生因此也成了先富起来的那批人,家产几近千万。

一个真实的故事|惨!千万富翁变成“百万负翁”

2012年6月有一个大客户找到张先生,说集团旗下的所有工厂机床要换代升级,因此想从张先生这采购。这家公司与张先生打过几次交道,信誉还算良好,而且这次订购数量有比较大,张先生自然喜出望外,把对方像财神一般的供着,吃喝玩乐也自然不在话下。对方对于张先生提出的价格,也很爽快的答应下来,*的条件就是,张先生这边先行垫付生产款项,等到交货后7个工作日内验收合格后打款。虽然这对张先生来说有些风险,但基于前几次合作的信任,而且这次买卖数额巨大、利润可观,对方又是大企业、大客户,张先生就一口答应了。双方签订合同,张先生如期将机床生产完成,并在约定期间内向对方交付。等到验收期已过,对方仍未通知合格与否,按照合同约定视为合格,对方应当支付机床款项。可是对方并未付款,张先生开始向对方催收款项。

此时张先生不是特别担心,因为合同白纸黑字约定的十分清楚,而且对方又是大企业,就算打官司也能把钱执行回来。虽然对方找了诸多借口拖延付款,张先生不想翻脸失去这个大客户,所以一再忍耐,等待对方付款。将近1年的时间过去了,对方仍未支付合同款项,而这段时间中,整体机床市场的生意又不景气,垫付款项无法收回,导致企业经营陷入困境。无可奈何张先生与2014年5月将对方告上法庭,索要未付合同款项及利息。没想到的是对方居然反诉,主张张先生企业主体不适格,合同无效。这一点让张先生大为震惊和恼火。

原来对方从工商局公示信息中查到,张先生的企业因为没有年检导致营业执照处于吊销状态。由此其相关的生产资质也处于无效的状态。而这些信息显然对方早已知晓,于是故意布了个请君入瓮的局!

官司一打又是半年,而原料提供方因张先生违约未完全支付材料款项,将其告上法庭。工厂工人也因为工资不能正常发放,提起劳动仲裁。结果机床款项还未追回,张先生已经背负上了上百万的债务。这一桩桩的事情急的他食不知味、夜不能寐,一夜之间白了头,身体也*天消瘦、憔悴下去。用张先生的话说:“当时想死的心都有,可是想到一家老小再难也得坚持。都怪当时忽视了年检,才落下把柄,让人坑了,如今负债累累!”

其实,不只是张先生,笔者发现大多数小微企业对于年检几乎是零认知,而且也不太重视。年检对于企业非常重要,未年检的企业可能会面临严厉的行政处罚,例如:吊销营业执照。

特别是从2015年起,企业年检制度改为“年报”制度,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2013年、2014年未做年报的企业须在六月三十号之前做完,否则会纳入企业信用信息,以后对于未做年报的企业可能会面临的法律后果比较严重,例如行政处罚,刑事责任,而且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将企业信息作为重要考量因素,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个体工商户则会在企业信用信息网上上显示异常状态,后期转型较难。

不难看出,政府为规范企业信用体系,对于企业年报做出了更加严格的规定。因此,笔者在此提醒广大小微企业,一定要重视年报。当然年报对于刚接触的人来说有一定的复杂性,而且材料一旦不齐全,工商局会打回责令企业补交材料重报,很多人在这方面花费了很多时间、精力还没有做好,而且特别是截止日期临近时还有逾期的风险。

对于企业来说时间就是金钱一点不为过,与其自己花费大量时间都做不好,不如找专门的代理机构做年报:例如目前市场上已有的:万象大同、联贝、法务小帮手等都是可以提供专业年报服务的代理机构。

商战固然残酷,但作为企业经营者,首先要遵纪守法、规范自己的业务,这样才不会在法律上出现硬伤,给对方以可乘之机。

*后,也希望张先生吸取此次事件的经验教训,早日结束官司,重新开始!

来源公众号:联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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