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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锅不分家,分公司注册需要独立法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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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2021-01-28 20:15:01

近几年我国的经济形势一片大好,很多的企业都在飞快的发展,随着企业不断的发展,很多都需要扩大公司规模注册分公司。然而在注册分公司的时候“分公司注册需不需要法人”这个问题困扰了很多人。

众所周知,企业注册分公司具有非常多的好处,不仅可以扩大企业的辐射范围,拓宽公司的业务,还可以一定程度上减轻企业的税负,获得当地政府的支持,所以很对企业都注册分公司。但是面对分公司注册时也存在着一些问题,首先就是分公司注册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下面让我们详细了解一下。

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公司或附属机构,分公司的经营和管理必须在总公司的直接控制下进行。它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是独立的法律主体,但是相对独立的会计主体。主要特征如下:

1、分公司没有独立的财产权,其一切财产归总公司所有;并作为总公司的资产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

2、分公司没有独立的人事权,其一切人员归总公司任免或调配;

分公司一切经营权来自于总公司的授权;其主要经营活动及主要管理人员由总公司决定并委任,并根据总公司的委托或者授权进行业务活动。

3、分公司的是否存在由总公司决定;

4、分公司不独立承担责任;

5、分公司不是公司,不以公司程序设立,它只是总公司的一部分;

6、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章程、组织机构和执行机关;

7、分公司没有属于自己的独立名称,其前面必须用总公司的名称,后面是附某分公司。

分公司没有法人资格,是不能作为授信主体的。但是在实际操作中有两种方式:一,分公司使用总公司的授信额度,并由总公司无限背负承担还款义务;二,分公司内某一个个人,以有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的名义获得授信,然后将个人关系挂靠在分公司,由分公司承担连带还款责任,这个是要在合同里写明白的。

注册分公司和注册子公司之间存在着很大的区别,这一点在注册分公司之前必须要清楚,注册分公司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而注册子公司就相当于注册一个全新的公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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