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贝智汇>正文

关于新版经营范围规范化表述的温馨提示!

中经慧税 • 联贝财务 000有疑问?立即咨询
最后更新:2021-09-30 02:36:01

7月1日起,我市商事登记登记系统中的经营范围将实行总局发布的“经营范围规范化表述”新标准。届时,原有的经营范围勾选项目将无法继续使用。为做好新旧标准衔接工作,现提示如下:

1、企业通过网上设立、经营范围备案预先申请的,请务必于6月30日前完成正式登记。7月1日后方能提交正式申请的,须登录jyfwyun.com按照新标准重新选择经营范围,并对材料做相应修改后提交。

2、7月1日后,存量企业经营范围不发生变化的,无需按新标准更新。如因经营需要发生增、减,则经营范围全部条目均应按照新标准重新选择。选择过程中请注意,经营项目首项为主营业务,应与公司名称中的行业特征相适应。

3、7月1日以后,申办经营范围相关事项,可通过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商事主体网上审批系统(http://wssp.scjg.xm.gov.cn:2017/wssp/)勾选*新表述条目并提交网上申请登记;也可通过总局经营范围规范表述查询系统(http://jyfwyun.com)查询、了解新条目使用方法及规则。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6 月28日

版权声明:本站( www.lianbei66.com)刊载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视频和音频等】所有权均归联贝官网,未经作者许可,任何人不得摘编、转载等,如有发现,违者必究!本文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有涉及侵权,请提供相关证明,可联系我们进行删除。
最新评论 0人评论 0人参与 0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站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