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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商标申请商标转让时应该提交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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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2021-09-26 02:27:21

1、按照申请书上的要求进行填写,且须要是打字或印刷字体。

2、商标的转让,每一件应提交申请书1份,并加盖转让人、受让人印章,由受让人办理有关转让手续。

3、申请人若直接到商标注册处办理的,除递交申请书外,还要提交受让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受让人本人亲自去办理,且是自然人的,只需提交受让人本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除递交申请书外,还要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受让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身份证复印件。

共有商标申请商标转让时应该提交的文件

4、办理商标移转的,如果转让人不能盖章,受让人应提交其有权接受该商标的证明文件或者法律文书。例如,企业因合并、兼并或者改制而发生商标移转的,应提交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部门出具的证明,证明上的合并(或兼并、改制)前名称和合并(或兼并、改制)后名称应当与申请书中的转让人名称和受让人名称相符;因法院判决而发生商标移转的,应提交法院出具的法律文书,法律文书上的被执行人名称和接受该商标的企业名称应当与申请书中的转让人名称和受让人名称相符。

5、如果申请转让的商标是共有商标,还应提交以下书件:

a、商标由一个人所有转让为多个人共有的,在填写转让申请书时,受让人名称和地址的栏目应当填写代表人的名称和地址,受让人章戳处加盖代表人印章,其他共有人的名称应填写在附页的转让后其他共有人名义列表中,并加盖印章,其他共有人的地址不需填写。

b、商标由多个人共有转让为一个人所有的,在填写转让申请书时,转让人名称和地址的栏目应填写原代表人的名称和地址,转让人章戳处加盖原代表人印章;受让人名称和地址填写在相应的栏目中,并加盖印章。原其他共有人的名称应填写在附页的转让前其他共有人名义列表中,并加盖印章,原其他共有人的地址不需填写。

c、因共有商标的共有人发生改变(包括共有人的增加或减少)而申请转让的,在填写申请书时,应将原代表人的名称和地址填写在申请书的转让人名称和地址的栏目中,转让人章戳处加盖原代表人印章,原其他共有人的名称填写在附页的转让前其他共有人名义列表中,并加盖印章;申请书的受让人名称和地址栏目应填写转让后的代表人名称和地址,受让人章戳处加盖转让后的代表人印章,转让后的其他共有人名称应填写在附页的转让后其他共有人名义列表中,并加盖印章。附页列表中不需填写其他共有人的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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