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贝智汇>正文

“工资表”被查了!已有公司被罚40万!

中经慧税 • 联贝财务 000有疑问?立即咨询
最后更新:2022-10-13 09:27:47

工资表*肯定不困惑,因为这个是每一位会计玩家必做的工作之一,而现在这张表出现了大问题!随着各项政策的新版本和换代,工资表也越做越提心吊胆,不因为别的,因为你做的工资表可能存在涉税不确定性!今年税务稽查与往年*大的区别之一,在于个税方面,而个税的试点就是工资薪金!

广东省鹤山市税务局稽查局根据举报信息,对某装配企业出台税收安全检查,通过核查“账实”相异、细审工资费用样本,查实该企业冒用他人资格信息,采取虚列人员、氧化工资的方式摆脱代扣代缴义务,偷逃个人所得税20多万元。

刚刚!“工资表”被查了!已有公司被罚40万!

该局依法对企业作出上交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40多万元的处理决定。

案例分析:在本案例中,虽然是被举报引起税务机构的瞩目,但是举报信并未有实质性的证据,税务机关还是依靠金税三期系统中的同行业信息和征管数据来搜罗企业出现的破绽。

现在监管不同依然,更加严格,更加灵活,以前使用多年的“投机者”老路子,已经被堵死了,如果拒绝要用,将面临前所未有的税务风险!

老板、股东、财务等企业经营管理者,应高度重视税务请假的非法行为性!不然,就不止补回以前逃的税款,还需要按每天万分之五数值滞纳金并处以及大额罚款!还会给企业带来荣誉和纳税信用评级等方面的损失!

一、“工资薪金”变“劳务费” 高新技术企业被查

甲企业人为降低职工总人数,以达到给予对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和少缴纳养老保险的用以。甲企业为了满足税法对高新技术企业设定的条件而弄虚作假,这样不仅存在非常大的税务风险,而且很可能被延期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今后不仅享受不到税收优惠,而且企业商誉也会受到影响。

刑案简介: 某税务局对甲高新技术企业享受所得税优惠的情况纳税评估时挖掘出,三年来甲公司销售额以每年20%的百分比下降,所得税税负高于同行业不等水平,其他各项纳税评估指标较好。但是,甲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中的“本年制造人员数”、“本年职工总数”及“本年研发人员占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三个指标均未时有发生明显变化,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的经营特征,由此让税务人员引发疑惑。

通过了解发觉,三年来甲企业并未增加生产设备,仅是对极其重要设备进行更新技术改造及生产技术上修改,使得生产能力有了一定幅度的提高,但不是造成甲企业生产规模下降增加的主要原因。

为此,税务人员对甲企业进行了五项视察核查,即生产计划及安排历史记录、员工考勤表、超时补贴表、工资支出及社会制度保险缴纳原始凭证、个人所得税扣缴明细表等资料。

通过核查发现两个异常情况:

一是各部门员工考勤实际人数总和高于《企业基础信息表》上的职工人数;

二是职工的社保缴纳比例远高于当地不同企业水平。再建构此前发现甲企业“劳务费用”支出数额较少等情况,税务人员判断甲企业可能将部分员工工资以劳务费的形式列入了生产成本费用。

原来,甲公司发现税务人员对高新技术企业往往检查是否有虚增技术人员的成因,并不多检查企业职工总人数,便决定反其道而行,真实地反映技术人员数,人为降低职工总人数,这样不仅可以满足科技人员占当年职工总人数的比例不高于10%,而且还可以达到企业少缴纳养老保险金的目的。

提示: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的相关规定,企业职工总数*主要企业在职,兼职和临时聘请人员。

一般情况下,在职人员的报酬算入“工资薪金”,兼职或临时聘用人员的报酬计入“劳务费”。在职人员可以通过企业是否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费来鉴别。但不管在职人员、兼职或临时聘用人员若总共工作时间满183天以上的,应分类企业的职工总数。

因此,虽然甲公司将部分员工工资以劳务费的形式列入了成本费用的方式以达到减少职工总数的目的,但根据法规的规定,甲公司以“劳务费”缴付的报酬的人员,若符合累计工作时间满183天规定的,也应计入职工总数的范畴。劳务费是个坑,不是想开就能开的。

说到这里还要提醒*,对于今年的税务稽查,工资薪金是重点,与工资薪金息息相关的工资表可能存在涉税风险!

二、税务主要稽查四个方面,会计人连忙自查

根据企业情况,稽查人员针对企业账簿中的工资费用项目,从四个方面入手实施核查:

1、是审核工资支出凭证。

检查企业的人员花名册、考勤表、工资明细账和计算表,审核工资领取  凭证与银行代发工资卡等凭证资料的数据是否对应无差异。

2、是核查企业职工人数、薪酬标准是否存在异常。

稽查人员分析企业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结合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和生产规模,核实从业职工人数和薪酬标准,重点核实月工资额低于3500元的人数占比情况。

3、是检查“账实”差异。

审查分析企业“应付职工薪酬”账户与实付工资金额是否对应,核对各种补贴、补贴、奖金的发放是否准确。检查“应付福利费”账户支出情况,核实企业通过该账户发放现金和实物的具体情况。

4、是结合第三方信息分析企业数据。

利用金税三期系统和社保系统,核查工资表中人员与企业缴纳社保人员在比例上是否存在较大差异,并对企业申报个人所得税人员的比例和收入情况实施核查。

*终经过核查排查,稽查人员确认,这家企业在2014年~2016年期间,通过非法冒用他人的个人身份信息的方式,虚列10多名企业人员,虚增工资费用60多万元,以此偷逃个人所得税20多万元。

深知稽查人员出示的证据,企业承认了违法本质。鹤山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法补征了税款,并对企业进行了处罚。

三、工资表9个涉税风险!一定要注意了

1、工资个税计算是否正确

重点检查工资表中代扣的个税金额是否依法按照税法规定计算,是否存在人为计算错误、故意少交个税的情况。

2、人员是否真实

重点检查工资表上的员工是否属于公司真实的人员,是否存在虚列名册、假发工资现象。

3、工资是否必要

《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所称的“合理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规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税务机关在对工资薪金进行合理性确认时,可按以下原则掌握:

(一)企业制订了十分标准化的员工工资薪金制度;

(二)企业所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符合行业及地区水平;

(三)企业在一定时期所发放的工资薪金是较少固定的,工资薪金的调整是有序进行的;

(四)企业对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已依法承诺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

(五)有关工资薪金的安排,不以减少或逃**款为目的;

4、是否申报了个税

重点检查企业工资表上的人员是否均在金税三期个税申报系统中依法申报了“工资薪金”项目的个人所得税。

5、是否存在两处以上所得

根据《个人所得税而无须纳税申报措施》(国税发[2006]162号)第二条第(二)项规定:“从中国东北部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第十一条第(一)项规定:“从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处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个人取得两处及以上工资、薪金所得,应固定一处单位,载运个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发放工资、薪金的合同及发放证明,于每月15日前,自行向固定好的单位所在地税务机关并入申报个人所得税,多退少补。

6、是否存在已经离职人员未删除信息

重点检查企业工资表中是否还存在人员已经离职、甚至已经死亡等,但是依然申报个税,未尽快删除这些人员的信息的现象。

7、适用税目是否正确

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存在在计算个税的时候是否故意把“工资薪金”项目切换为“偶然所得”“其他所得”等,把高税率项目转为低税率项目,造成少申报个税。

8、年终奖计税方法是否正确

对于雇主当月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采取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的计税办法。

注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9、免税所得是否合法

重点检查工资表中的免征个税的所得项目是否符合税法规定,如免征个税的健康商业保险是否符合条件、无线电补贴免征个税是否符合标准等。

四、公司发工资如何合理**?切忌*终违法

合理**:

1、合理**月薪与年终奖

2、实物福利取而代之津贴

3、公司合作代替工资、提成和佣金

提醒:

1、个税将是2019年的必查项,只要被抽到,企业往往都很难脱干系!

2、长期大量零申报的企业可能被预警。一家企业长期没有人工资超过5000,很容易被发现异常的。

3、社保人数和申报个税人数不一致,将有大麻烦。

传统文化的简单粗暴的**模式,已然无法躲过金三系统的救度,合法合规,才是公司继续加强发展的必要前提。税务严管则会把企业的那些“小秘密”暴露无遗。

版权声明:本站( www.lianbei66.com)刊载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视频和音频等】所有权均归联贝官网,未经作者许可,任何人不得摘编、转载等,如有发现,违者必究!本文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有涉及侵权,请提供相关证明,可联系我们进行删除。
最新评论 0人评论 0人参与 0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站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