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企业的财产重大损失确实还必须向主任税务中央下发资产损失相关资料?
同意: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资产损失资料仅存行政院有关职责的核定》(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5号)*条规定,企业向税务机关申报扣减资产损失,仅需申请者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资产损失总额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仍然报送资产损失相关资料。相关资料由企业留存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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