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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旅费用的税前扣除难点与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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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2022-02-02 08:28:37

差旅费用纯利扣除历来是一个充满著税收高风险和争议的流行文化,由于差旅费用的有关凭证通常是旅客运输服务的票据、餐饮服务和住宿服务发票等,导致企业面前的差旅活动与个人商品难以区分;如果差旅费用单次报销额度过大也容易导致税务中央质疑。从税务机关近几年查处的各种案例情况看,很多企业在差旅费上涉税问题很多。

案例一览表

税务人员在对某投资公司2013年~2015年纳税情况着手的专项检查中挖出,该企业有20多位员工,但经营费用中的差旅费收入占企业管理费用的比例高达70%,且交易量金额在十几万元以上的每年达二十多笔。企业相关人员回应解释:单位每年都有新的投资项目,范围涉及全球,所以业务部门的员工经常要对投资项目外出考查,导致差旅费支出比例很高。税务机关检查人员对该企业此类业务开展详尽检查后发现,该企业账务中考证的差旅费支出,其所附凭证大部分为各旅行社或酒店开具的发票,涉及国外差旅费的部分所附凭证为酒店出具的断言单和发票。除此,再无其他资料。通过进一步核查及研究者,税务人员之后对企业给予所得税纳税调整并补缴企业所得税的处理,同时对未保证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的道德上作出处罚。

案例分析

对于此案件,税务人员作出上述处理原因有以下几点:

首先,旅行社所开具的发票虽主观合法化,但所附合同条款书籍不一定“几人到某地,负有汇款、游人参观费、食宿费”,很难证明与企业得到收入有关。

其次,经过进一步核查发现,涉及国外差旅费的部分,该企业虽取得了当地酒店的发票,但酒店确认单上的人员姓名并不是企业中央党校员工。

再次,酒店出具的发票虽都为真发票,但金额超过十万元以上的发票开具时间大多在法定节假日。并且,除了发票,该企业无法提供任何其他凭证。

对以上三项行为,税务人员约谈了企业相关负责人。在证词面前,企业不得不同意,这些非正常人的大额差旅费,均为企业老板的家庭支出,和企业经营无关,但因取得了真实合法的发票,财务入账时实际在管理费用中做了列支。

案例圣经

企业财务人员一般指出,只要取得真实发票,差旅费在费用中列支就打趣,知道不然。《企业财务通则》(财政部令第41号)第四十六条规定,企业不得承担属于个人的下列支出中*项就是:电视、健身、游览、招待、购物、馈赠等支出。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遭遇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充分的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84号文件)虽已作废,但对差旅费的理据如何确认有一定借鉴意义。文件中第五十二条规定了差旅费支出是否很强合理性,必须附有以下一些材料:出差人员姓名、地点、时间、特殊任务、收取凭证等,只有这些资料齐全,才能证明其业务真实,并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对于案例中涉及企业列支公司老板家庭消费支出问题,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个人按揭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财税〔2003〕158号)*条规定,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本人、家庭支付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消费性支出,视为企业对投资者的盈利扣除。应依照“税款、利得税、红利”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其支出不禁止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差旅费用的税前扣除难点与注意事项

因此,对于差旅费的问题,仅取得真实、合法的凭证是远远相当的,还需要详细资料进一步证实能否在企业经营费用中列支。在差旅费问题上处理不错将会导致税务风险,而企业为此承担的不仅仅是处罚,还会严重影响到企业信用等级,得不偿失。

差旅费用税前扣除两大风险

一、核算时不该或因疏忽缩小了差旅费用核算范围,将业务招待费、低收入费作为差旅费用核算。

主要还包括以下三种情形:

1. 差旅过程中差旅人员发生的业务招待费用;

2.所报销的差旅业务本身是业务招待性质的旅游行为;

3.所报销的差旅业务全部或一部分属于集体福利性质的支出。

二、差旅支出多为有关人员余款,企业以费用报销的方式将取得发票,导致发票使用容易出现涉事情况。

主要包括以下三种情形:

1. 差旅人员找发票虚列支出,其中可能包括假造或妨害的发票、虚开的发票等违规情形;

2. 发票报销品名不实,例如将餐费、首饰费用开成代表大会费或住宿费;

3.超标费用多报少支,如差旅人员发生费用小于企业报销标准,企业只按报销标准支付费用但全额在税前扣除。

为可避免上述风险,企业需注意

一、除凭发生费用的凭证报销外,还应当有必要的佐证。

由于差旅费用难以和个人消费等支出区分,除凭发生费用的凭证报销外,还应当有必要的佐证,以证实发生的费用确实与企业取得收入有关,而且不属于与取得收入无关的支出。如企业制定的报销差旅费用的有关标准和流程的规章制度,载明出差人员、借以地、时间、事由的相关审批单和企业为本单位局限于的人员报销差旅费用的备注解释。

二、将业务招待支出、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支出与正常差旅支出关联开来。

对于企业直接支出的差旅费用,根据出行的性质分辨发生的支出属于何种费用并计入有关二级科目;对于差旅人员垫付资金,而后由企业报销并取得演化凭证的,可以由差旅人员按照企业的差旅费用报销制度将差旅费用、业务招待费用和福利费用的凭证作出区分,分类报销。

三、注意发票风险。

对于企业直接支出的差旅费用,应当注意按照“三流一致”的道德进行定价并取得具体原始凭证。对于差旅人员垫付的费用,财务人员在审核其传回的报销原始凭证时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1. 旅客运输票据记载的出行人、出行时间和目的地应当和出差审批单相相符;

2. 发票应在税务机关指定的网站核验真伪,对于查验为假发票或发票信息与电子底账信息不一致的,不应接收;

3. 审核发票信息发现未按规定开具,如未填纳税人识别号、打印发票未改建发票专用章等,不应接收;

4.对于大额的,支出明显不合理的住宿、会议服务发票,应当注意是否开错发票品名,如将餐费或购买商品费用开具为住宿服务、会议服务等品名的。

四、超出报销标准需注记报销金额。

对于差旅人员发生支出超出报销标准的,企业可以按报销标准报销,但应当在发票上注明报销部分的金额,并和支付费用的单据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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