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4年3月1日起,新创建公司的人民币由实缴登记制转变成认缴登记制,股东可以自主性盟约认缴出资额、出资方法、出资期限。搁置了关于公司股东应该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出资额,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出资额的规定。取消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当一次货款缴纳出资额的规定。
几句亲身经历的话带给的可是日新月异的变化,今天快乐是不是这注册资本实行认缴制后,企业才会注目的账务处理及纳税缺陷。
一、账务处理的改变
有许多簿记是这样做账的:
认缴注册登记时:
借:其他票据款
贷:实收资本
待实际送出投资后:
借:欠款、净利润等考试
贷:其他应收款
这是个差错的推广,是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分配规定的,也是很多财务消防人员所误导的地区。
注册资本也叫法定资本,是公司制企业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或理事长认缴的出资额或入股的配股贸易额,并在公司登记警察机关行政诉讼登记。
实收资本是指投资按照企业章程,或合同、协议的约定,实际展开企业的资本。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实收资本”科目核算企业放弃投资者实际投入企业的资本,而不是认缴出资,因此认缴出资时没有表明为实收资本。企业收到投资者出资额高于注册资本或者股本所占市场份额的部份应在“资本公积”科目下核算。
怎么做毫无疑问适当的呢?
认缴注册登记时:不作账务处理
待实际收到投资后:
借:的银行利息、原料等科目
贷:实收资本
二、注册资本的地租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金账簿印花税问题的请示》(征收发〔1994〕25号)规定,生产经营一个单位可执行《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后,其“载于资金的账簿”的印花税计税依据改以“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的总计金额。
道理,注册资本实行认缴制后,认缴但未实际收到投入的资本时,须要缴纳印花税,待实际收到投入资本时再缴纳印花税。
印花税账务处理:
实际收到资本流进时:
借:征收及附件——印花税(一直是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