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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已亡股权变更的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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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2021-11-10 19:02:46

《公司法》第76条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如果公司章程中并无禁止性规定,自然就可以继承股份,同时继承被继承人作为股东的各项权利和义务。

一、关于股权继承问题

(一)死亡股东的合法继承人能否继承股权能否当然的成为公司的股东

《公司法》在有限公司章节中第七十六条针对这一问题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即“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其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那么,就是说能否当然的成为公司的股东则还要看公司章程是否有相应的规定。因为有限责任公司在具有资合性的同时,很大程度上更具有人合性。有限公司得以成立和延续,股东之间相互信任和依赖的关系至关重要,如果某个自然人股东的继承人无经营能力或人品有问题,让其成为股东势必难以与其他股东建立起良好的信赖关系,这样将严重不利于股东之间的合作和公司的运行发展,因此,《公司法》对此专门作了例外性规定,即如果公司章程对继承股东资格有除外规定的,死亡股东的继承人不能当然成为公司的股东。

(二)公司章程禁止股权继承的将如何处理

如果有限公司章程作出禁止股权继承的,则在股东去世后,其继承人只能通过转让股权来实现财产继承。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遵循公司法的一般规定,为保障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转让股份前应当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并经公司股东过半数同意,但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如果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三)公司章程没有例外规定但是继承人不愿意继承或者是具有法律禁止

,在此种情形下死亡股东的股权可以由其他股东受让,也可以转让给股东以外的第三方,该受让的程序应当符合《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即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要是没有股东愿意受让,也没有第三方愿意收购,则只能通过法定的程序在符合法律的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做减资来处理了。具体的处理方式是公司可以在符合法律的规定的前提下将该死亡股东的股权折价以现金的方式返还给继承人,同时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并到工商部门做变更登记。

(四)如果是股份有限公司该如何处理呢

有限公司具有人和性,所以《公司法》就对有限公司股权继承做了特别规定,但是股份有限公司因为只具有资合性,并不存在股份继承的障碍问题。这也是我国公司法只在有限责任公司章节部分规定股权继承,而没有在股份有限公司章节部分规定股份继承的原因。换句话说,也就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继承是当然继承。

(五)何为同等条件优先购买权该权利的内涵如何确定

股权转让纠纷中争论*大也是纠纷产生主要原因的是对股东行使优先权的同等条件的理解和判断问题。本着有利于拟转让股权的充分实现的原则,原则上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同等条件做出理解:

股东已亡股权变更的处理方式

1、首先指股权转让价格相同。股东购买股权的价格必须与非股东购买价格完全相等,可以是不同种类的货币,但按中国人民银行汇率换算后,价格应当是相等的。

2、股权转让价款支付方式相同。非股东以现金方式支付,购买股权的股东除非经过拟转让股权的股东同意,否则不得以土地使用权、房屋、知识产权等作价支付,也不可以定金及股权质押的方式支付,更不得以债权转让的方式履行。

3、付款期限相同。股东购买股权的付款期限,原则上应与非股东在股权转让合同中约定的付款期限相同。

4、合同签约期限相同。

此外,股权是全部转让还是部分转让,由转让股权的股东自行决定。如果公司章程对于转让股权有更为明确、细致的规定的,还应当按照章程规定的方式及程序来操作和办理。

(六)非股东受让股权后何时取得股东资格

判断非股东是否取得股东资格,何时取得股东资格,取决于非股东何时取得转让股份股东的股份所有权。而股份所有权转移的实现,需要有两个条件,即股份转让合同已经生效;股份交付。股份所有权的转移,首先应该有一个股权转让合同,这个合同应该是一个有效合同。股权转让合同一般来说,如无特殊约定,应自转让方与受让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生效后,受让人支付对价、公司为受让人办理手续使其取得股权是合同的履行问题。也就是说,股权转让合同生效是受让人取得股权的前提,受让人取得股权是股权转让合同履行的结果。受让人取得股权,则是通过股份的交付来完成的,即股份的交付是股份所有权转移的标志,或者说股东资格取得或丧失的标志。 股份有限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属性不同,股份交付的程序也有些不同。

对于有限公司而言,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名册登记属于设权性登记,因为股权转让合同的受让人要求公司履行股东名册登记的,公司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审查,经审查同意将受让人登记于股东名册之后,受让人才能取得公司股权,得以公司股东的身份对公司主张权利。

而对于股份公司,特别是上市公司,只要双方在依法成立的交易市场上完成股份交易之后,即已经取得股东身份,行使股东权利,而无论是否取得有形的权利凭证。

(七)未成年人继承财产中的公司股权可以转让吗

如果一个未成年人继承了其去世的父亲在某公司的股权,其母亲是监护人,该未成年人占有的股权是绝对不能转让的,因为其母亲只有管理和监护孩子财产的权利,而没有代为处分的权利,否则属于侵犯他人财产。只有在孩子满18周岁后才有权自行处理。所以,如果是未成年继承人的股权转让问题就要小心处理,监护人的签字行为是无效的。

二、关于股权转让问题

《公司法》对于股权的转让有明确的规定,有法定的程序,在这里我们只针对死亡股东的股权转让问题做进一步的探讨。司法实践中客户多是关心处理的程序和需注意的风险问题,笔者就此提出以下处理方案。

(一)先确定该死亡股东的合法继承人是否具有继承权。

关于继承问题适用婚姻家庭方面的《婚姻法》《继承法》等规定,一般的顺序是遗嘱和遗赠优先,然后才是法定继承。法定继承又分为*顺序继承人、第二顺序继承人等。《继承法》中规定*顺序继承人为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第二顺序继承人为死者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而关于孙子女、外孙子女则只能适用代位继承。

(二)如果有继承权,是该股权的合法处分人,则可以开展下一步的工作。

此时就可以看公司的章程中关于股权继承的规定,如果章程对股权继承没有特别的规定,该继承人没有继承的障碍则其所继承股权的转让行为就可以适用《公司法》中的一系列关于股权转让的规定。其他股东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受让权,如果其他股东放弃该权利则需要其他股东提供《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声明》。

(三)取得其他股东放弃优先受让权的声明后即可与该继承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该协议需要死亡股东的所有继承人签字,还要注意核实身份的真实性,尽量做到主体上的无瑕疵。否则,签字拿钱的人不具有完全处分该股权的权利,受让人就可能会面临笔者在开篇时提到的王某的尴尬境地了。

(四)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严格的按照法律的规定来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如果为了工商变更登记的方便而需要特殊制定符合工商部门习惯的文件文本的话,还需要在表达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的文件上面写明两份文件不一致的以真实意思表示的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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