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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能否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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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2021-11-04 16:19:18

*平时看到的公司中,有很多都是属于有限责任公司,那么在公司经营中,如果股东去世之后,他的股权应当如何继承?下面,为了帮助*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联贝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能够继承吗

《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能够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公司法的这一规定明确解决了股东资格的继承问题,但也赋予了公司章程的自主权,即在公司章程没有做出相反规定的状况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资格是能够依法继承的。法律的这一规定充分表现了对公司自治的尊重,有效协调了股东的合法继承权与有限责任公司人合性的矛盾。

假如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其互相之间的信任十分看重,着重维护股东之间的这种人合性质,则其可以通过公司章程商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资格不能继承。任何一个公司股东都必需承受公司章程的这种安排,其加入公司本身即意味着对这种协议安排的接受,意味着对其出资财产继承权的放弃。假如公司股东更为注重对其个人出资财产继承权的保护,则不用在公司章程中做出上述安排,这样一旦发生股权继承问题,完整能够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股东资格的继承。

二、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流程:

1、订立公司章程。

2、申请公司称号预先核准。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经有关部门审批的要进行报批,取得批准文件。

4、股东缴纳出资并经法定的验资机构验资后出具证明。

5、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6、登记发照。”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可采取发起设立的方式,也能够采取募集设立的方式。发起设立是指公司的全部股份或首期发行的股份由发起人自行认购而设立公司的方式。”

三、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有哪些

依据*新公司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限定为五十个以下。

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制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是设立公司的重要环节,公司章程由全体出资者在自愿的基础上制定的,经全体出资者同意,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4、有公司称号,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除其称号应符合企业法人称号的一般性规定外,还必需在公司称号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有限公司”。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是指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机构的组成、产生、职权等符合《公司法》规定的要求。

5、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以上就是联贝对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能否继承问题的简要介绍,想进一步了解更多的就关注我们联贝财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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