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家对知识产权的重视,越来越多的公司想要申请注册普陀商标,但是不知道哪些文字或图形是不能作为普陀商标使用的,下面就此问题来给各位答疑解惑一下:
根据我国《普陀商标法》的第八条规定:“商标不能使用下列文字或图形:
(1)、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
(2)、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近似的;
(3)、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旗帜、徽记、名称相同或近似的;
(4)、同”红十字“”红新月“的标志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的;
(5)、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和图形;
(6)、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7)、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8)、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
(9)、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此外,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注册,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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