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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注册公司的时候注册资金是否还要实缴,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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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2021-06-07 09:15:01

在北京工商代理业务中,关于国家制定的工商行业的政策一直都在变化中,经常会推出一些相关的新政策,如果不是经常关注的业内人士,很可能信息就过时了,今天联贝财务为我们整理了有关的新政策是什么?

1.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

除了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的对特定行业注册资本*低限额另有规定外,取消有限责任公司的*低注册资本3万元、并且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全体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不再限制公司全体股东(发起人)的货币出资金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和缴足出资的期限的,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工商登记事项。

2.放宽经营场所登记条件

按照注册的便利和规范有序化的原则,放宽市场主体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由地方政府具体规定。

3.企业年检制改为报告制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查询,使企业相关信息的透明化。建立公平规范的抽查制度和客服检查的随意性,并提高政府管理的公平性和能效。

4.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

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公司股东认缴的出资总额或者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公司注册的资本)应当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公司发起人应对其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自主约定,并记载于公司章程上。

在抓紧完善了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实行由公司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期限、出资方式等的,并对缴纳出资情况真实性还有合法性负责的制度的。

5.营业执照不显示资金,经营范围,可以在网上进行查询的

现行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没明确的规定要实行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起火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等,另外,在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未修改钱,暂时按现行规定执行。对于已经实行申报出资登记的跟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仍按照现行规定执行。

此外,“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登记条件”对于企业的设立也会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之前《公司法》对于经营场所有严格要求,是与我国市场经济中诚信制度缺失有关,*担心没有经营场所的公司骗人后找不到人,而有经营场所又会让人觉得公司有实力、值得信任。其实公司实力与此并无多大关系。而此次改革的内容之一,正好就是要完善信用约束机制。所以对比这几条措施可以看出,此次改革若能尽快实施,必将会再一次助推大批企业的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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