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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国际商标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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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2021-06-06 09:16:01

小编一直认为凡事都是有利弊的,事情都有正反两个方面,商标注册也不例外,今天小编要给*分享的是国际商标注册的弊端,因为好处说多了*都知道了,小编就来说说它的弊端。

注册国际商标通俗来讲就是比如在中国国内注册的商标仅仅是在国内注册成功,注册的商标受国内《商标法》的保护,但是商标没有在其他国家注册,一旦注册成了国际商标那么您的商标就是在马德里国际商标体系中的联盟国各国注册商标成功。

这种国际商标有利于企业树立品牌形象,塑造国际品牌,但是任何事物都是有双面性的,注册国际商标也是有一些弊端的,今天就为*分析一下注册国际商标有哪些弊端。

*、大多数国家不发注册证书,维权不方便。

由于马德里协定及其议定书的规定,只要各个指定的国家在规定的12个月或18个月期限内不发驳回通知书,即默认该商标在该国获得保护。因此,当权利人需要证明其商标权利时,往往还得到指定的国家开具—份证明该商标在该国确已受保护的证明。

第二、成员国数量有限

截止2013年10月16日,马德里联盟共有92个成员国(或称缔约方)。近5年新加入的成员国为:利比里亚,波斯尼亚-黑塞哥维那,墨西哥,埃及,以色列,新西兰,卢旺达,菲律宾,印度,突尼斯,哥伦比亚,苏丹,塔吉克斯坦。一些重要的国家还没有加入该体系,其中包括加拿大、巴西、阿根廷、马来西亚、泰国、印度尼西亚等一些美洲以及东南亚国家。值得一提的是,新西兰,墨西哥与印度这三个比较大的国家于近两年加入了马德里体系,大大增强了马德里体系的影响力。

第三、有可能会存在申请日期延迟

尽管根据马德里协定及其议定书的规定,只要申请人提交申请后的两个月内,国际局收到相应申请的,则申请人向中国商标局提交日期为马德里注册日。但中国商标局受到的马德里国际注册申请较多,处理速度比较慢,通常无法保证在两个月内提交国际局,因此,国际局是以实际收到申请日期为注册日。

第四、马德里体系需要基础申请作为前提条件

马德里体系另一个特点是需要基础申请的存在。作为中国的申请人,要想通过马德里体系申请国际商标,必须先在中国获得一个注册商标,或者有一个正在申请中的商标。这个特点使得马德里体系的应用受到限制,不能够像逐一申请一样的自由与方便。

第五、中心打击原则

根据马德里协定及其议定书的规定,马德里国际注册在其*初注册的5年之内,如果基础商标不复存在,则其通过马德里体系保护的国外注册也将视为无效。

以上就是注册国际商标的一些弊端,不过总的来说还是利大于弊的,如果有需要注册国际商标的可以联系联贝财务,服务热线:400-165-9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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