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双创的影响下,创业大军日益壮大,同时国家为了鼓励*创业、创新,出台了很多优惠政策,也相继降低了公司注册的门槛,尽管如此,还是会有人在注册公司的时候失败了,是为什么呢?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四条规定:
公司因故未成立,债权人请求全体或者部分发起人对设立公司行为所产生的费用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部分发起人依照前款规定承担责任后,请求其他发起人分担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其他发起人按照约定的责任承担比例分担责任;没有约定责任承担比例的,按照约定的出资比例分担责任;没有约定出资比例的,按照均等份额分担责任。
因部分发起人的过错导致公司未成立,其他发起人主张其承担设立行为所产生的费用和债务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过错情况,确定过错一方的责任范围。
所以公司设立失败时,产生的这些费用和债务,应当按照责任比例由公司发起人分担,没有约定各自承担责任比例的,按照约定的出资比例分担,没有约定出资比例的,按照同等份额分担。但是,如果有部分股东对公司设立失败有过错的,则按照过错情况,确定具体的责任范围。
公司注册失败可能就是以上的原因造成的,所以公司注册也没有我们想象中那么简单,其中还涉及到了一些法律问题,在注册公司的时候还是先找专业的人事咨询一下吧。
版权声明:本站( www.lianbei66.com)刊载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视频和音频等】所有权均归联贝官网,未经作者许可,任何人不得摘编、转载等,如有发现,违者必究!本文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有涉及侵权,请提供相关证明,可联系我们进行删除。












沪公网安备 310114020090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