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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商标无效宣告到底是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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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2021-08-13 00:48:01

注册商标的时候就像西天取经一样,充满了困难,而且还是毫无征兆,躲过了商标异议,结果又来了个商标无效宣告,这又是什么呢?为什么商标会被宣告无效了呢?带着这些问题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1.注册商标在哪些情况下会被宣告无效?

(1)不符合合法性、显著性和非功能性的绝对禁止注册理由。

(2)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

(3)可能损害在先的商标专用权或者其他在先权利的。

2.注册商标被宣告无效后有何法律效力?

依照商标法的规定宣告无效的注册商标,由商标局予以公告,该注册商标专用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

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或者裁定,对宣告无效前人民法院做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做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处理决定以及已经履行的商标转让或者使用许可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商标注册人的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赔偿。

不返还商标侵权赔偿金、商标转让费、商标使用费,明显违反公平原则的,应当全部或者部分返还。

3.注册商标被撤销、被宣告无效或者期满后不再续展的,何时可以再次提出商标注册申请?

注册商标被撤销、被宣告无效或者期满不再续展的,自撤销、宣告无效或者注销之日起一年后,申请人可以再次提出商标注册申请。

4.商标权是否可以质押?

商标权可以质押。商标权质押是指商标注册人以债务人或者担保人身份将自己拥有的商标权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以将该商标权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商标权的价款优先受偿。

5.商标权质押需履行怎样的手续?

以注册商标专用权进行质押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商标专用权质押书面合同。质押合同订立后,出质人与质权人双方应当于质押书面合同订立之日起20日内到商标局变更续展处办理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手续,双方也可以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现在对商标无效宣告是不是有一点了解了,商标注册不是一时兴起,也没有那么简单,必须要对商标的相关知识很清楚,如果不是很熟悉相关流程的话,找商标代理机构是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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