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企业受到商标撤三通知书时,企业就需要准备好商标使用的相关证据了,有了这个证据,才能更好的保护企业的商标权不被撤销,一旦企业拿不出使用证据,那么久糟糕了,企业准备重新注册新的商标吧。
因为现在注册商标越来越困难,因此,更多的人想要撤销他人商标,然后注册一个一样的商标运营,这也导致了商标撤三的增加,面对这样的情况,企业更应该重视商标,使用商标保留使用证据。
《商标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本法所称商标的使用,是指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用于识别商品来源的行为。”该条关于商标使用的界定,包含两方面内容,一是商标使用的形式;二是商标的功能,即识别商品来源。
在收集证据时要注意证据中所体现的商标与注册商标的一致性,以及证据的形成时间等问题,确保“使用”证据的有效性,才能*大限度地保证商标不被“撤三”。
另外,商标注册人在庆典活动上的赠品或纪念品上使用商标,系面向消费者的商业性使用行为,可以认定其进行了商标法意义上的使用。因此,该案对于防御商标注册人的借鉴意义在于,庆典活动上的赠品或纪念品证据可以作为撤三程序中的使用证据,以防相关类别上的商标因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而被撤销。这也可以在商标撤三中保护企业的商标权。
为了保护企业的商标权,在注册商标后,企业必须要及时使用商标,还要保留好商标的使用证据,要知道,如果企业在商标撤三中拿不出使用证据,那么商标被撤三也是分分钟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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