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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企业必须是一般纳税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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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2022-05-31 10:01:07

外资企业不一定都是一般纳税人,如果要取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也要像内资企业一样进行申报审批。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申请审核表;法人代表、办税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副本;经营场地资料;分支机构申请时需提供总机构一般纳税人认定通知书,以及总机构确认其为统一核算的分支机构的证明材料;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从事盐业批发的企业应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批准其可从事进出口业务或盐业批发业务的证明材料;主管国税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外资企业必须是一般纳税人吗?

内资与外资的区别主要在所百得税上(2008年两法合并正式实施后所得税的政策就没有区别了)。内、外资流转税的政策是一样的没有区别,因此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标准和程序是一样的没有特殊的规定。

从税收的立法就可以看出,所得税分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专》(内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而流转税只有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暂属行条例,内外资全部执行相应的暂行条例,没有外资企业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暂行条例。

根据规定,凡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的纳税人,都必须主动提出申请,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手续。

申请办理认定的时限

增值税纳税人在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手续之前,应依照规定的一般纳税人的标准,进行自我鉴定。在自我鉴定之后,凡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的,应按下列规定的时限,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的认定。

 (一)新开业的增值税纳税人,预计开业当年增值税应税销售额能够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的,应在办理税务登记的同时(营业执照登记日期算起三个月内),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的认定。

(二)已开业的小规模企业、个体工商业户、经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的非企业性单位,年应税销售额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的,应于*次达到标准年份的次年的1月底以前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的认定。

(三)全部销售免税货物的纳税人,恢复征税后,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的,应自恢复征税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的认定。

(四)不在同一市、县实行统一核算的总分支机构,其分支机构在总机构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之后,向其所在地的主管国税机关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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