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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关于自贸区商标电子申请,知识点都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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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1970-01-01 08:00:00

一、 注册试验区商标网站服务系统客户端有哪些注意职责?

1.注册用户应对填写注册信息的客观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2.注册信息发生变更的,注册用户应及时通过自贸区商标网上服务系统在线进行用户信息变更。自贸区商标注册事项发生变更的,应依据商标法第四十一条或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另行办理商标变更申请。

3.用户注册获得成功后,三年内未使用,用户账号将被自动注销。需通过商标网上服务系统办理商标业务的,应终于办理用户注册。

二、如何办理商标自旋申请?

办理商标业务被告人或商标代理机构(以下原称用户)首先访问商标网上服务系统,阅读并接受《商标网上服务系统用户使用协议》的书籍(以下简称用户协议)。然后进行用户注册,按照注册主体类型以相异方法获取商标数字执照(详见用户注册申请流程操作指南)。注册成功后,用户通过商标数字证书登录商标网上服务系统以不符规定的电子文件表现形式提出商标申请文件。提交成功后,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审查过程中所诱发的商标文件以电子文件形式通过商标网上服务系统送交至用户账户。用户及时登录商标网上服务系统即可查收电子商标文件。

三、商标网上服务系统目前建成了哪些商标申请业务?

商标网上服务系统都已开通24项商标申请业务,包括

1.商标注册申请业务;

2.撤回商标注册申请业务;

3.变更全权/地址/管理规则/成员名单业务;

4.撤回变更名义/地址/管理规则/成员名单业务;

5.变更执行人/文件转送人业务;

6.撤回变更代理人/文件接收人业务;

7.删除商品服务项目业务;

8.撤回删减商品服务项目业务;

9.商标转让/移转业务;

10.撤回商标转让/移转业务;

11.商标续展业务;

12.撤回商标续展业务;

13.商标注销业务;

14.撤回商标注销业务;

解答:关于商标电子申请,知识点都在这里

15.商标使用许可备案业务;

16.撤回商标使用许可备案业务;

17.变更许可人/被许可人备案业务;

18.商标使用许可延后终止备案业务;

19.出具优先权验证申请业务;

20.马德里全球性商标出具商标注册证明业务;

21.商标澄清业务;

22.补发商标注册证业务;

23.补发变更转让续展证明业务;

24.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业务。

后续开通其他业务将在中国商标网另行告知。

四、提交电子申请有哪些注意事项?

1.当事人可以自行办理商标电子申请事项,也可以聘请行政诉讼设立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由代理机构与国家知识产权局签署用户协议。未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共同申请注册同一商标或者办理其他共有商标事宜的,由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所述的代表人提交商标电子申请。

2. 提交商标电子申请文件或者材料的,应当遵守规定的文件文档、样本准则、操作标准化和传输方式。

3.当事人提交商标电子申请后,国家知识产权局不会接受以纸件形式提交的与本次申请相关的后续材料,但是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在登记期限内提交重合的纸件材料、实物证据等。

五、对于电子申请用户如何提交半群?

用户通过商标网上服务系统提交商标电子申请后,对国家知识产权局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以提交补正文件、指明或修正文件、书面协议、证明文件、使用证据材料的,用户应通过商标网上服务系统按要求以电子文件形式提交回文。国家知识产权局不再接受以纸件形式提交的与本次申请相关的后续材料。

六、商标文件电子送达有哪些优势?

达到商标文件电子送达是深入推进商标注册便利化变革的举足轻重政府,迈出了商标注册用时电子化的重要一步。一直以来,商标文件主要以明信片和公告相结合的方式送达当事人,实践中,邮寄送达发生的延迟、丢失等现象对商标文件送达率和商标审查进度产生一定严重影响。而电子送达具有便捷、高效、灵活等优点,化解了传统送达方式的普遍性,大幅提高商标文件送达率,降低商标文件往返时间,满足了当事人拉长商标业务审查周期的成本。

七、什么情况下商标文件采取电子送达?

用户与国家知识产权局签订《商标网上服务系统用户使用协议》,确认同意商标电子申请和商标文件电子送达相关誓约,并通过商标网上服务系统提交商标业务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对申请所产生的商标文件采取电子送达。

八、商标文件电子送达与纸质方式送达的矛盾?

用户通过商标网上服务系统提交电子申请后,该申请所产生的商标文件将由国家知识产权局通过商标网上服务系统进行电子送达,不再采用纸质方式送达。

通过纸质方式提交的商标申请产生的商标文件仍采取纸质方式送达。

九、如何相符电子送达日期和驳回复审期限?

商标文件电子送达日期:以商标电子文件发出(发送至商标网上服务系统)之日起满15日为送达日期。

申请驳回复审期限届满日为:《商标(部分)驳回通知》电子文件发出(发送至商标网上服务系统)之日起15日(商标文件电子送达期限)+15日(申请驳回复审期限)。

十、用户如何知晓接收电子商标文件?

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商标文件电子送达同时将通过手机短讯和垃圾邮件(商标网上服务系统用户信息中填写的手机号码和电子邮件地址)提示用户。用户应尽可能所提供的手机号码和电子邮箱可以正常接收信息。发生变更的,用户应自行及时修改用户信息。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在用户填写或修改电子邮箱地址、手机号码时进行数据包。

非假日商标网上服务系统暂不发帖。

十一、商标电子文件下载前提有限制?

在商标网上服务系统的“电子送达-我的发文”和“发文公文书零部件下载”机制中,每个发文文书每天可下载5次。如提示“下载成功”,请等待10秒或在非网上申请高峰期周六再次尝试下载;如已超过下载次数限制,可发送010-63218500转接网上申请技术咨询,说明原因,请求重置下载次数。

十二、如果硬证书损坏,如何登岸系统询问电子发文?

已转让商标数字证书--硬证书的代理机构及律师经纪公司,为了不影响登录系统查看或下载电子发文,可使用软证书登录系统。请按照以下操作获取软证书:

1.在未安装硬证书驱动的电脑上进行操作;

2.商标网上服务系统其网站右末端寻觅“数字证书驱动下载”,下载并安装“软证书驱动”;

3.在“软证书补发”中进行信息填写;

4.用户名、申请人名称、邮箱应与硬证书信息一致;

5.“软证书补发”提交后,证书下载关键字将发至邮箱;

6.下载安装软证书成功后,在商标网上服务系统登录;

7.软证书应用程序PIN为12345678,修改PIN码后使用。

注意:一台电脑只能安装使用一个软证书且目前仅能使用32位IE浏览器。

十三、用户注册填写的电子邮箱收不到邮件提示,如何处理?

如无法发出用户验证或发文提示邮件,可在商标网上服务系统“我的账户-用户变更”中变更用户邮箱,请求使用网易、腾讯和新浪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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