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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企业资质申报时审查意见未通过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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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2021-06-02 15:30:01

我国房地产业的发展可以说让很多人都发家致富了,不过设立建筑公司可不是那么简单的,首先要想承接工程就必须要 取得相应的资质,在办理建筑资质的时候,提交的建筑企业资质的人员、工程业绩等都需要进行审查,并将审查意见公示在住建部官网,然后才会下发建筑工程企业资质的证书,那么如果审查意见没有通过我们该怎么办呢?

一、根据审查意见完善申报材料

未通过专家审查意见的企业可通过“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主页→办事大厅→受理发证信息查询”查询具体意见,并根据具体的意见重新准备材料,把不满足要求的人员及时去掉并停掉社保,并及时给新人员缴纳社保,所有的材料重新准备好之后可以进行二次申报或重新申报。

二、对专家审查意见有异议的,可提交陈述申请

当企业提交的材料专家审查意见未通过时,企业在查询具体审查意见后对审查意见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通过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软件提交陈述申请,经省级主管部门确认并加盖企业印章后报送到住建部受理办,公示期一般是7-15个工作日,但具体的日期需要查看住建部官网公示通知。

如何准备材料

陈述材料由省级主管部门统一上报的,并附报送陈述材料的公函和陈述申请表一份,企业不应随行;如省级主管部门委托企业报送的,陈述材料应由省级主管部门密封并加盖印章,同时携带省级主管部门报送陈述材料的公函。

当然,*好还是需要企业充分了解资质办理流程,按照规定把人员备齐,社保缴纳后开始准备材料,然后进行申报,这样才能一次申报成功。

资质审批越来越严格,申请也越来越困难。因此,企业一定要尽早办理资质。若企业办理资质嫌麻烦,不妨选择联贝财务为您服务,我们提供资质一站式服务,免除后期没有专人维护,政策掌握不及时造成的损失,让企业无后顾之忧。

如果您在建筑资质办理方面还有疑惑或者想要办理建筑资质可以随时来联系我们,联贝财务有全国免费服务热线:400-165-9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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