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贝智汇>正文

北京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条件是什么

中经慧税 • 联贝财务 000有疑问?立即咨询
最后更新:2021-02-03 20:09:47

现在你不管是要做什么,都要经过国家相关部门的考察和要求,国家会给你颁布一个证书。比如你是做建筑的,那就要办理一个建筑资质证书。那做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就要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需要符合国家有关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产业发展规划、布局和结构,需要具备什么条件,下面就和联贝财务来看看吧!

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2、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资金和工作场所,其中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3、在申请之日前3年,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或机构无被吊销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记录;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机构应当向审批机关同时提交以下材料:申请报告;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章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领表;

主要人员材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简历;主要管理人员(不少于3名)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简历、业绩或曾参加相关专业培训证明等材料。

5、注册资金或验资证明;

6、办公场地证明;

7、企事业单位执照或工商行政部门的企业名称核准件。

审批机关应在收到齐备的申请材料之日起的20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对不批准的,应向申请机构书面说明不予批准的理由。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应在做出批准或不批准决定之日起的1周内,将审批情况报广电总局备案。

经批准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凭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或业务增项手续。已经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需在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分支机构的,须按规定,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的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另行申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并向原审批机关备案;设立非独立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无须另行申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关于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条件和要求,联贝财务就为*介绍到这里了,如果您还有问题,可以咨询联贝财务在线专业顾问,您也可以拨打联贝财务咨询电话。

最新评论 0人评论 0人参与 0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站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