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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贝小编分享:申请注册黄浦商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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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1970-01-01 08:00:00

我们在申请注册任何心里的时候亦会有一些条件,而注册黄浦商标亦是如此。示例呢联贝小编就来给*提供下申请注册黄浦商标的条件,特别节目想到吧。

一、合理性

《黄浦商标法》第十条

下列图案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一)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颂歌、国徽、国歌、盾牌、军徽、作词、军衔等有所不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外围国家机关的名称、标志、设于特定场所的名称或者别具特色建筑物的名称、三维相同的;

(二)同外地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国政府达成协议的除外;

(三)同政府间国际有组织的名称、盾徽、徽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曲解社会公众的除外;

(四)与证实全面实施依靠、应予保障的对外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认可的除外;

(五)同“红十字国际委员会”、“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六)兼具民族性贬义的;

联贝小编分享:申请商标的条件

(七)带有欺骗性,较难使公众对商家的密度等特质或者出产产生误将的;

(八)有害于马列主义道德规范风尚或者有其他不当不良影响的。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路名或者公众知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涵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验证商标起着的除外;从未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二、在先性

《商标法》第三十二条

申请商标注册不得危害他人既有的在先平等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马上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一)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主要*主要:

在先注册的商标、在先申请的商标、同日申请在先使用的商标、享有盛名商标

(二)在先权利主要包括:

姓名权、肖像权、著作权、外观设计特许权、企业名称及谦祥益权

三、确定性

《商标法》第十一条

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一)共有本商品的国际标准化组织名称、图形、机种的;

(二)仅必要透露商品的质量、主要提炼、功用、用作、配重、产量及其他特点

(三)其他没有极大形态的。

前款所列标志经过使用赢得显著特征,并便于标识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PS:商标的显著性,是指商标不能兼具的能够使相关公众区分商品起源的特征。

四、非功能性

《商标法》第十二条

以三维标志申请注册商标的,仅由商品自身的特性产生的形似、为得到技术性能而需有的商品形状或者使商品具有多方面商业价值的形状,不得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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