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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合同有法律效力吗?都有什么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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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2022-03-23 01:25:02

隐含的电子合同,顾名思义就是合同区别于传统的书面型式,是以电子的形式展现出来的,是通过电子电脑网络系统设立的一种社会的民事基本彼此之间的特权职责亲密关系,是通过简讯和电子数据进行交易等形式所协定的协议。右图小编为*讲讲电子合同确实有法律经济性又有什么特质。

一、电子合同有法律踢球吗

电子合同不具备书面形式的法律效力随着电子合同的的发展,不少国家仍未认识到善用法律断定电子合同效力的前提。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1996年6月改用了《电子商业示范法》。该法指出:因为数位讯息具有后来被引用的有可能,难以身兼书面文件的行动,只能无论如何因为信息采用的方式为是数码信息而驳斥其法律效力、安全性和可强制执行性。

我国破产法已将传统的书面合同形式扩张到数据电文形式。该法第十一条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纸条以及数据电文(*主要电报、控制系统、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体现所载细节的形式。这只不过已突显了电子合同与传统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电子合同有法律效力吗?都有什么在结构上?

二、电子合同的特征

1、电子合同的卖方和要求是以数据电文的方式通过计算机网站进行的。

在传统合同的订明过程中,相对人一般通过一边的进行谈判或通过信件、电报、电话、电传和传真等方式阐述要约和拒绝接受要约,并*终结成合同。而电子合同的当事人均是通过电子数据的传输来投入的,一方电子数据的送达(读写)即相应为为要约;另一方电子数据的机厂(回执)即为承诺。由于电子数据交换在基本功能上具有控制器审断的功能,因此,电子合同的签订过程是通过互联网在计算机的操作下完成的。这是电子合同区别于传统合同的不可或缺特征。

2、电子合同交易主体的虚拟性和心理健康。

订立电子合同的各方当事人是通过网络维护,可以彼此间谋面。而电子合同的交易主体没有人地域上的局限,可以是世界上的任何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秘密组织。

3、电子合同的组建、变更和终止无须采用传统的书面形式,具有多媒体的特点。与传统合同特殊,电子合同是采用电子数据交换的方法来订购的,因此,电子合同的内容可以基本上传输在计算机存储器、磁盘或者其他密钥需要的非纸质中介物(如:胶片、磁盘、激光盘等)上,勿需采用书面形式。

4、电子合同生效的方式、时间和场所与传统合同不同,勿需经过传统的签订。

传统合同一般以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方式对此合同生效,而在电子合同中,传统的签字盖章方式被电子匿名所替换。传统合同的生效地点一般为合同成立的地点,而采用数据电文等形式所订立的电子合同,以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电子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以其时常聚居地为电子合同成立的地点。

传统合同一般以要约开到受要约人作为要约生效的时间,以承诺通报到达要约人作为合同生效的时间。而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的电子合同,收件人订定特定系统接管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认作到达时间(即生效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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