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注册集团企业是一项工作条理而份文件繁琐的商议,可选择总部有管理学名额的独立机构服务办理,使公司在转型的过程中有准确的权利必要。
一、名称需经管理处批准后的集团应该具备的条件:
(1)上市公司公司资本金在3000万元以上(企业集团的母公司应为公司制企业;可以是非公司企业法人,港币);
(2)具有3家控股合资公司;
(3)母公司和子公司的注册资本超过在50000万元以上。
二、冠省名的企业集团注册应当具备的条件:
(1)母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以上,并占有3个以上控股子公司,且相认公司注册资本共计2000万元以上的专业科技合作开发集团;
(2)母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并拥有3个以上控股子公司,且母子公司注册资本合计2000万元以上的特色行业集团;
(3)母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以上,并拥有4个以上控股子公司,且母子公司注册资本合计5000万元以上的其他各类集团;以上泛指“专业”是指:其经营范围仅投身于科技研发业务范围,不批发其他。“现代服务业”
*主要:
①生产服务业,即为造船业齐全的服务业,包括现代新兴企业、科技服务业、金融机构、商务人士服务业;
②新兴服务业,包括数据库服务业、大文化产业、采矿业、外资;
③传统服务业,包括现代商贸业,住户服务业。
三、集团公司注册登记送交材料约束:
(1)母公司法定象征人缔结的《企业集团设立登记申请书》(母公司拆除开具);
(2)母公司签署的《登录代表或者合作接洽代理人的确实》(母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通行证身份证明;应标示出具体内容委托依法、被委托人的特权、委托期限;
(3)集团章程(母公司加盖公章);
(4)集团核心成员申请重新加入集团、拒绝接受集团章程的文件;
(5)母公司对子公司的的股份证明或者出资证明;选择提交:子公司登记分管国家机关查验的证明、子公司民营企业产权表格复印件、子公司出具的股权证复印件,集团登记机关与集团名称核准机关不明确时,应提交《集团名称适当核准保证书》;
(6)集团成员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本复印件。注:企业法人依照《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申请企业集团设立登记仅限于本规范。
以上各项未注记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销毁。 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母公司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