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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络食品经营备案事项办理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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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2022-02-17 01:30:01

项目名称: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通过原为网页交易的食品生产企业备案。

办理政府机关: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向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军务服务中心(以下原称市局政务服务中心)备案,通过自建网站交易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向其营业执照房子座落在区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区局政务服务中心)、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分局司法许可科(以下简称直属分局行政许可科)办理备案。

依据:《网络食品公共安全违法违法犯罪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7号)第八条。

票价标准:不收费。

期限:事后办理。

适用范围:所在地在上海市的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通过自建网站交易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必须在数据传输顾问其他部门许可后30个工作日前,进行备案。

办理程序:

一、备案数据筛选与材料递交

(一)登记首次申请网络食品经营备案时,逼近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民办事门厅填报备案信息,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上海市网络食品经营备案信息申请表》1份;

2.电信服务销售业务经营许可证图书件1份;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4.企业法定推选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件复印件1份;

5.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积极开展食品数家业务的,提交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1份,通过自建网站进行食品交易的生产经营者提交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1件;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络食品经营备案事项办理规程

6.委托代理人办理的,提交备案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和签下的授权委托书1份;

7.备案信息与申请材料事实自我确保道歉信1份。

(二)备案信息遭遇变更的,应当于变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登陆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上办事大厅申请备案信息变更,填报变更信息,根据变更问题提交材料:

1.《上海市网络食品经营备案信息变更表》1份;

2.域名、IP地址发生变更的,变更情况说明1份;

3.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发生发生变化的,变更后的复印件1份;

4.企业名称发生变化的,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5.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发生变化的,营业执照和变更后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各1份;

6.委托代理人办理的,提交备案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和签订的授权委托书1份;

7.变更信息与申请材料真实性自我保证声明1份。

二、材料移交与备案

申请人在网上填报备案信息后,还应当向受理部门当场提交材料。

接收与备案标准:

1.材料应详细、简洁,要求签署的须签字,每份砖墙企业公章,使用A4纸读取或复印,纸张成册;

2.凡材料需提交复印件的,申请人须在复印件上附上格里历,加盖一个单位公章;

3.真实性自我保证声明应都有所提交材料的目录、对材料的真实性声明、对备案信息或变更信息、申请材料如有误导性申请人担负过失的尽快。真实性自我保证声明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岗位罪责人:市局政务服务中心办理技术人员;区局政务服务中心、直属分局行政许可科办理人员。

岗位职责及行政权:

1.参照申请人填报信息,按照标准稽查材料。

2.对申请材料齐全、填报完整、与网上填报信息明确、符合形式审查要求的,应当场接收。对申请人填报信息不完整,提交的申请材料参差或者不符合形式审查要求的,当场一次获知申请人修改填报信息、考订有关材料。

3.符合形式审查要求的,当场通过网络食品经营备案的系统阐述一致同意网络食品经营备案的审查意见,由系统启动时水解备案号【备案号呼号原则为:京食药网食备+4位备注倍数+1位备案主体类型字段(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代码为“1”,通过自建网站交易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代码为“2”)+4位顺序码】,完成备案,并对相关材料软件包。

期限:当场办理

三、备案结果告知与备案信息宣传

标准:

办理部门完成备案后,向申请人收取《备案信息表》告知办理结果;办理部门完成备案后7个工作日内通过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推特向道德公开域名、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备案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真名、备案号等备案信息,申请人可以通过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查询备案结果。

岗位责任人:市局政务服务中心办理人员;各区局政务服务中心、直属分局行政许可科办理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

结果告知与备案信息公开。

期限: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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