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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贝小编讲讲:关于奉贤公司注册资金的风险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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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2022-02-19 18:51:49

奉贤公司注册资金是指设立企业在银行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的资本总额,即投资者认缴的全部出资额。那么关于奉贤公司注册资金的风险有哪些呢,下面联贝小编就来给*讲讲吧。

一、注册资本金风险之一任性注册资本

自工商登记废除认缴出资以来,注册资本可以上无封顶,下无底线,舍弃时限给定,一些合伙人对注册资本大有盲目求高之风,有的甚至玩起项目前任意增资,欠款后又随意减资的把戏,殊不知每个股东认缴的注册资本即是承担责任的豁免,认缴的越高,有朝一日如有公司债务承担的责任也越大,思维中很多法院判例已证明,未实缴的注册资本差点一定会奠定股东不能忍受之巨债。

二、注册资本金风险之二非货币出资

1、出资型式

根据法律相关规定,出资形式共有货币和非货币两种,非货币形式如铜器、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股权、债权等都是法律要求的,但劳务、信誉、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游戏担保的房产是不允许作价出资的。(注意:特别劳务出资是合伙企业的专属权利。)

2、非货币出资评估非必须但有必要(应特别注意,很多企业都出现此项风险)

除涉及外资需依法进行评估外,其他非货币资产在工商登记时一般不再需要递交评估报告,只要全体股东公认经济效益即可,这样虽然有点很美,但是隐患却相当大:一方面,如果公司一旦涉及债务争拗或诉讼,出资将由法院委派评估,若证实相似较低章程定价的,将被有效认定未依法彻底兑现出资权利;另一方面,如果晚期进行新三板、IPO的,虽然有不少案例显示管理政府机构对主办券商和律师有明确核查过程和结论的,不需要再行评估,但涉及到*情形若只能呈现出有效证据和依据,依然会要求企业对不同非货币出资进行评估。

3、注册资本金未履行法定程序

房屋、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等需要办理权属变更手续,同时需要实际交付使用给公司使用,其中变更手续是法院认定履行出资义务的依据,实际交付使用则是股东享有股东权利的前提。如某股东将其所有的商标权已经交付公司使用,但终究未办理变更手续,则法院可以允许其在合理长期办理变更,变更完毕后,法院会认定该股东已经履行出资义务,但其股东权利是可以从实际交付时享有的,这也是很多个人政府平台会遇到的问题。

联贝小编讲讲:关于奉贤公司注册资金的风险有哪些

三、注册资本金风险之三未履行出资义务

1、债权人起诉法院的必要条件

当公司公开负有大量债务时,对于债权人来说,如果某股东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则是绝地反击的不明朗,债权人既可以单诉也可以串诉,即要求某股东在未出资金额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也可以要求公司设立时的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若是公司增资时未履行出资义务的,甚至可以将未尽忠实勤勉义务的董事、高管一并起诉。

如果未履行出资(含未全面履行)出资便转让股权的,若受让人指责知或应知的,受让人也要承担连带责任,建议股权转让时对认缴出资由谁承担一定要契约清楚,以避免后续风险。

2、财产性股东权利有限

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出资,公司可以依据章程、股东会决议对股东的财产性权利进行管制,包括利润分配请求权、认购优先认购权、消耗掉财产分配请求权,不过股东知情权常不受此限。

3、被停职之风险

如果经公司催告缴纳,在合理期限内仍未缴纳的股东,完全有可能被公司以股东会决议形式解除股东国籍,该股东试图法院救济的一般也未获支持。

四、注册资本金风险之四任性减资

股东应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按认缴的数额履行足额出资也是每一个股东天然的义务,为了保障债权人的权利,公司法明确规定股东认缴的出资私自法定程序不得抽回、减少,公司减少注册资本须经股东会作出决议,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目录,并在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接到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社上公告。

若公司减资未通知现存债权人,根据*高法院的判例(*高人民法院(2016)*高法民申1112号):公司减资未通知已知债权人,减资股东应对公司不能清偿大多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建议:股东减资不作任性,严格履行肯定的通知、公告等程序,没法确保将会不会惹火烧身。

五、注册资本金风险之五认缴无时限

有些合伙人认为,给认缴出资加一个未来期限不就需要担心面对的未出资的风险了吗?是的,可以采用将认缴放在几十年后,公司蓬勃发展迟迟的话还可以由投资人有钱,但是如意算盘也会在下面特殊情况下落空:

1、解散时全部提前合约

公司解散时,股东尚无缴纳的出资均应作为没收资产,既包括已到期应缴未缴的出资,也包括放在未来认缴的出资,在公司财产不足以卖掉时,股东及设立时其他股东或发起人又将被承担连带责任。

2、股东蓄意延至出资期限

目前判例大多支持“股东出资期限尚未离任,公司债权人不得要求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见解,但如果股东为忍受对公司债务承担的责任,修宪(公司章程)延后缴纳出资的,将有相当大可能被法院直接判令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对债权人来说,这将又是追债的锋利之一。一旦发现认缴期限有变动,即刻可以亮剑败诉。如果进入任务阶段,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情况下,债权人主张更新恶意改期的股东为被执行人,让其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起诉生存率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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