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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没人规定日期内认证,放有效期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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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2022-02-24 20:20:25

如果发票看不到规定时间表内认证,放销毁了怎么办?这个是这段时间幕后网志总计的原因。

发票不在规定日期内认证,放过期了怎么办?

现在

发票认证是有期限的,从较早的90天到180天。对拿到的2017年6月30日前发给的利息扣税本票认证期限仍为180天。

现在

2017年7月1日及后期开具的融资税专用发票和非机动车销售标准化发票,应自开具之日起360天(是自然日而非节假日)内认证或暂定增值税发票自由选择证明平台进行确认,并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向助理收税机构申报抵扣进项税率。

不在规定日期内认证,放过期了怎么办?

1、不会抵扣这大多税款,只有自己负有;

2、过期发票也可以开具字样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布》(2016年第47号)*极为重要的问题:

*条:(一)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从未订单购买方,以及购买方未应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撤出的,销售方能在新的系统中填开并下载《个人信息表》。销售方填开《信息表》时应登记相重合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第二条:主管税务机关通过网络交还纳税人上传的《信息表》,系统操作者寄存器通过后,分解成有着“红字发票信息表代号”的《信息表》,并将信息串流至纳税人端系统中。

详述

系统会校验,字面就是,你超过180天申请,系统能校验通过,税务系统没有搁置了这个受限制。

警惕

发票估算抵扣增值税的政策

财税〔2017〕90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知会》规定:

七、自2018年1月1日起,纳税人缴交的高架桥、桥、闸保险费,按照列出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一)纳税人支付的道路通航费,按照全段通行费增值税自旋普通发票上标示的增值税额抵扣进项税额。

2018年1月1日至6月30日,纳税人支付的高速大桥网通行费,如暂得以取得付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所含财政票据,人民币)上注明的收费利息按照下列不等式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高速公路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高速公路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3%)×3%

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纳税人支付的一级、二级公路通行费,如暂未能取得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抵扣进项税额:

一级、二级公路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一级、二级公路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5%)×5%

(二)纳税人支付的桥、闸通行费,暂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桥、闸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桥、闸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5%)×5%

(三)本通知仅指通行费,是指有关为单位公安机关或者依规设立并缴纳的过路、步行和过闸费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抵扣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86号)自2018年1月1日起终止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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