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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成立期间想退股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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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2022-01-05 16:16:58

在当今社会,自然人依法出资,可以成为公司的合法股东,拥有公司的股权,但有时自然人想撤回资金,按规定,如果公司成立时如何退出股份?让我们来看看联贝小编给你的相应答案,希望对*有所帮助。

一、公司成立期间如何退股。

关于公司成立期间如何退股,可以看出可以通过解散或股权转让退股,退股需要处理债务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的一半以上同意。股东应当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就其股权转让事项征得同意。其他股东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应当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股东主要分类。

公司股东可按不同标准分类如下:

1.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

根据投资的实际情况是否与登记记录一致,我们将公司股东分为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隐名股东是指虽然实际出资认购、认购公司投资金额或股份,但在公司章程、股东名单、工商登记等材料中记录为他人的投资者,隐名股东也称为隐名投资者。实际投资者。显名股东是指在正常状态下,投资情况与登记状态一致的股东。有时不实际投资,但接受隐名股东的委托,为隐名股东的利益,在工商部门登记为股东的受托人。

2.个人股东和机构股东。

作为股东主体,可分为机构股东和个人股东。机构股东是指享有股东权的法人和其他组织。机构股东包括各类公司、各类国家和集体所有制企业、各类非营利性法人、基金等机构和组织。个人股东是指一般的自然人股东。

3.创始股东和一般股东。

根据取得股东资格的时间和条件,可分为创始股东和一般股东。创始股东是指组织、设立公司、签订设立协议或者在公司章程上签字盖章、认缴出资、对公司设立承担相应责任的人。创始股东也称为原始股东。一般股东是指因出资、继承、接受赠与而取得公司出资或股权的人,享有股东权利和承担股东义务的人。

4.控股股东和非控股股东。

根据股东持股的数量和影响,可分为控股股东和非控股股东。控股股东分为绝对控股股东和相对控股股东。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资本总额的50%或者根据其出资额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股东和股东大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按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关于公司成立期间如何退股,可以看出他们可以通过解散或股权转让退股,退出需要处理债务问题。具体规定如上。联贝小编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如上。欢迎咨询联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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