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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专用发票跨年可以抵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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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2022-01-31 20:30:01

去年诱发的一些费用已登记证发票,但起初不可受伤周收,也未做费用预提,发票开具时间为去年的日期,不能计入今年的费用,不能计入去年的费用。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课程内容处理。

增值税专用发票跨年可以抵扣吗?

去年的效益或费用,接到发票开具的时间是今年年度的,归属于年底费用的,如果达成协议有合同,且缴纳了相关税款的,在支付时推估在当年年底前收已经发票的,就绝不会按照常规挂出入账,而是单独计入相关费用。如果在汇算清缴前收到了发票,即便发票开具时间是今年始终可以在当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扣除。当然,如果到汇算清缴前还未收到发票,则要进行纳税调整。属于当年花费、销售等货品的,对于订购的存货,在收到时不管究竟有发票,按照长时间程序办理竣工验收厂内手续,然后该领用的领用南流,该销售的销售出库,月底正常办理存货的成本结转。月底或年底,还未收到送货发票,按照暂估入库,借“存货”,贷“应付账款”,汇算清缴前收到发票只需结算扣除,如果到那时还未收到就做纳税调整。

增值税专用发票跨年可以抵扣吗?

自2017年7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拿到的2017年7月1日及后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辆销售标准化发票,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认证或列入增值税发票自由选择认定平台进行确认,并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向主任纳税国家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如果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则认证期限为360日;如果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2017年6月30日前开具的,则认证期限为180日。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当期销项税额之比当期进项税额缺乏抵扣时,其不足之外可以结转下期下去抵扣。专用发票不管跨年不跨年,只要在认证期内都可以认证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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