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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公司设立分公司怎么核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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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2022-01-17 14:18:26

众所周知,公司的设立应符合一定的条件。大多数时候,公司都有分支机构。设立分支机构需要通过相关程序,这一点非常重要。设立分支机构时,需要验证名称。那么,总部设立分支机构的验证名称是什么呢?以下是联贝小编为读者提供的答案。

一、总部设立分公司如何核名。

1.查名

母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母公司公章;

股东大会决议;

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2.工商登记。

(1)母公司需要提交稿件:

设立分支机构的申请报告,需要全体股东签字并加盖母公司公章。

股东大会的决议(即母公司决定设立分公司的文件)需要全体股东签字并加盖母公司公章。

分公司负责人的任命书需要全体股东签字并加盖母公司公章。

⑵母公司需要提交材料:

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1:1复印件,年检合格,加盖母公司公章);

组织机构代码正本复印件(加盖母公司公章);

税务登记证正本复印件(年检合格,加盖母公司公章);

公司章程(由母公司工商局调出,加盖工商局和母公司公章);

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⑵提交工商登记表。

需要签署的所有提交表格或材料均由分公司负责人签字,母公司加盖公章。

分公司负责人简历.身份证原件.5张照片。

3.税务登记。领取发票。

账户应有3万元以上的存款。

4.开立银行基本账户。

开立银行基本账户需提供母公司公章、法人章、财务专用章。

二、法律规定。

《公司法》

*百七十九条公司合并或者分立变更登记事项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依法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依法设立登记。

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四十三条除本法规定外,股东大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合并、分立、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批准。

以上是小编整理的内容,根据总部设立分公司的规定,需要经过相关流程,需要准备相关文件和材料,因为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核实,审核合格后才能办理手续。如有任何问题,请咨询联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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