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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汇变更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对外转让股权是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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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2020-03-20 11:03:00

如今是一个法制的社会,很多与生活息息相关的事情都离不开法律。股权转让的方式分为对内和对外转让,那么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对外转让股权是怎样的?

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转让股权是怎样?

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区分以下情况进行处理:

1.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股票)可以在证券交易市场通过竞价的方式转让。

2.非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记名股票通过股东背书的方式转让,并登记在公司股东名册上;无记名股票,可以通过将股票交付给受让人的方式转让。

二、股东转让股份的程序

1.欲对外转让股权的股东应向其他股东递交《股份转让申请书》,申请书应当列明受让人名称、转让股份份数、拟转让价格、其他股东优先购买的有|效期间,特别是“其他股东优先购买的有|效期间”应当是一段合理的期间,时间长度应当能让其他股东召开股东会议并筹集相应的购买资金。

2.其他股东应在优先购买的有|效期间内召开股东会议进行表决,以决定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3.决定购买的股东应在表决后的有|效时间内出资购买,股东表示购买但又迟迟不出资购买导致已过优先购买有|效期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4.其他股东不召开股东会,或者召开股东会议但没有股东愿意购买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股东可以对外转让其股份。

三、公司股权转让方式

对内转让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之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大于1/2)同意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份时,需要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

2.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份,如果既不同意转让又不构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这种程序上的规定并不是限制股份的转让,而是保护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

【注意】(1)股东向股东之外的人转让股权无需经过股东会作出决议。(2)表示同意的方式①明确表示同意。②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③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3)优先购买权(顺序:协商——出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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