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母商标是指拼音文字或注音符号的书写单位,包括拼音文字、外文字母如英文字母、拉丁字母等。原《商标法》把仅以字母构成的商标归在文字商标之列,而在2001年新修订的《商标法》把字母作为商标的构成要素之一,这样规定更符合实际,也便于商标主管部门对商标注册申请依法审查核准。那么字母商标易于被驳回的几种情况?
部分带有具体含义的字母商标,因含义不符合中国的公序良俗和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格调不高,易于被专|利局驳回。
中国及国外的国家名称、中国市级左右行政区域划分的地名或公众知晓的海外地名不可做为商标使用。因而,凡是带有所述规定名字的字母商标都易于被商标局驳回。
注册带有具体含义的字母商标时,商标局除开要对字母因素开展审查外,也要就其中文含义开展审查。一些字母商标由于其中文意译与别人在同类型注册的在先商标意译相同或近似而被商标局驳回。
“与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相同或近似的,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字、标示相同及近似的,不可做为商标使用。”因而,字母商标不可以与上述提及的国际组织名称相同及近似。
商标注册申请人为了突显字母商标的显著性而将企业名字的缩写字母注册成商标。由于英文字母只有26个,因此缩写名称的字母商标很容易与别人在先商标近似而被商标局驳回。例如:国美如果想在12类(运输工具)注册“GM”商标就很容易和通用汽车公司的在12类的商标“GM”相似性而被驳回。
“与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相同或近似的,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字、标示相同及近似的,不可做为商标使用。”因而,字母商标不可以与上述提及的国际组织名称相同及近似。
商标没有大小写之分,因为只要你注册了小写的文字或者英文小写,别人注册大写的英文是不可能注册成功的。这样会构成近似商标类似。
一般情况下如果您注册的是文字商标,不必一起注册,也不可能注册。
文字商标相同,是指商标使用的语种相同,且文字构成、排列顺序完全相同。因字体、字母大小写或者文字排列方式有横排与竖排之分使两商标存在细微差别的,仍判定为相同商标。
以上就是联贝为*讲解的内容,如果您遇到了难点问题或者您对以上内容有疑问或者您还想了解相关资讯可以与我司取得联系,不论您是要进行公司注册、公司变更、代理记账等业务都可以咨询联贝,我司有一批经验丰富的团队,将为您提供贴心的服务,让您放心且安心。我们能给创业者完善的服务和疑难解答,在您的经营道路上,我们一路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