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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在上海注册公司有哪些要求?

已解决问题联贝财务 950有疑问?立即咨询
匿名
提问人:匿名
2021-05-27 06:46

最佳答案
  • 张丽丽
    张丽丽资深财税专家
    中经慧税 • 联贝财务

    答:您好,外资企业在上海注册的要求如下:一、必须要红本租赁凭证,无论是哪个区域的都要。

    二、注册资金必须五百万以上,可以认缴。

    三、设立以下服务行业企业需要前置审批批文许可的:道路运输业、国际海运业、铁路货运业、广

    告业、会计师事务所、医疗服务、电影制作企业、人才中介机构、旅行社、资产评估

    机构、电信业。粮食业必须中方控股50%以上

    四、设立独资外资企业也必须两人以上,监事人可以是大陆自然人。

    更多具体详细注册资料可咨询联贝财务专业人士为您解答!

    希望能帮到您!

    引用资料:创业不是游戏 公司注册也不是那么容易的

    解决时间:2021-05-27 06:16
    郑重提示:线上咨询不能代替面谈,财税顾问建议仅供参考!

其他答案3人回答 950人参与
  • 张金宇
    张金宇资深财税专家
    联贝财务#1楼
    2021-05-27 05:46

    注册外资公司时需要注意的地方有:公司股东、监事、董事、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注册地址、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等。股东、董事作为公司管理核心

    1、外资公司股东

    外商独资公司的股东可以为外资企业,也可以外资居民。

    中外合资公司的股东,对于中方股东有特殊要求,即中方股东不能是中国居民,必须是中国公司。

    注册外资公司时,需提交并验资股东的身份证明。外资企业提交经公证过的合法开业证明,外资个人提交经公证过的护照。

    2、外资公司监事

    若设监事会,至少需三名监事成员。若不设监事会,可设一名监事即可。

    监事可以是外资个人也可以是中国大陆居民。在办理外资公司注册时,需提交监事的身份证明。

    3、外资公司董事

    外资公司成立时,可以设董事会,也可以不设董事会,若不设董事会,需设一名执行董事。外资公司董事或执行董事即可以聘请大陆居民也可以委派外资个人担任。

    外资公司注册时,董事需出具身份证明材料。

  • 卢春花
    卢春花高级建筑师
    联贝财务#2楼
    2021-05-27 05:16

    2019年上海注册外资公司所需材料如下!

    一、注册外资公司所需资料:

    1.公司名字

    2.法人、股东身份证信息;

    3.注册资金(认缴制);

    4.监事身份证信息(监事跟法人不能是同一个人,股东可做监事);

    5.注册地址;(需红本租赁凭证)

    6.经营范围,可以模拟自己的同行;

    7.资信证明:(1)个人入股:股东需要回乡证

    (2)公司入股:公司注册登记证+原子章(公证书)公证书到香港律师楼办理

    中外合资:中方必须是公司(营业执照原件+公章)

  • 张丽丽
    张丽丽财税销售经理
    联贝财务#3楼
    2021-05-27 04:46

    一、外资公司分为外商独资公司和中外合资公司,外商独资公司即股东只有外国投资者;中外合资公司即股东有外国投资者也有中国大陆投资者,均是以股东国籍区分。

    二、中外合资和贸易类注册资金至少都是50万人民币,除此之外,根据所设立公司有没有需要审批资质对注册资金的要求来办理,若没有10万人民币即可。

    三、外资公司对地址要求:必须是办公或者纯商业的地址,不可是虚拟地址,如集中办公区。并且还可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地址证明,如房本等等

    四、投资者必须具有实缴注册资金的能力,包括中方投资者,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五、中方与外方投资者必须是真实存在并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或者公司证明。

    六、若是中外合资公司,注册资金的出股比例也是有具体的要求,如外方至少25%,中方不能超过75%等等

    上海外商独资公司注册流程:

    一、企业名称核准(5-7个工作日)

    二、如有特殊经营范围的,需进行前置审批(20-40个工作日)

    三、商务局备案申请(20个工作日)

    四、工商局注册登记(5个工作日)

    五、刻制印章(2个工作日)

    六、外汇登记(5-10个工作日)

    七、开立银行账户(7-25工作日)

    八、出入境备案登记(5个工作日)

    上海外资公司注册组成形式分为以下几种:

    1.外商独资股东为外国的企业和个人投资成立的外资企业。

    2.中外合资股东为外国企业和个人与中国企业和个人共同举办的合营企业,即两个以上不同国籍的投资者。

    3.外资分公司即外商在境内投资企业的分支机构,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营业单位。

    4.外资代表处即外国公司在中国成立的代表处,进行相关的业务联络,来宾接待一些事宜,不可以进行直接的盈利性质的商业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