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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子公司之间纳税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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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提问人:匿名
2020-12-23 15:54

主题提问标题:纳税筹划的问题
提问内容
2008年成立的A地化工公司是商贸企业,生产胶类产品,获得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小巨人等。年收入4500万,产量约3100吨。化工公司因为客户都是各类X厂,合同不能动,招标都是以化工公司名义。实质是化工公司因租期到了,已搬迁到B地。2017年在B地新注册了新材料公司,是工业企业,并办理手续新材料公司全资收购化工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同时在B地注册了化工公司B地分公司。与当地政府的共识是A地的化工公司不注销,每年还是会交部分税,B地新材料公司及化工B地分公司可以合并纳入每年纳税考核指标,3年平均300万。
目前因为账务切换问题,大部分收入费用还是在化工公司,新材料作为母公司,很少有收入费用。
2018年筹划收入5000万。产量3500吨。计划化工公司年税60万、母公司新材料税200万。
老师,请问
1、成本主体放在化工B地分公司好,还是母公司新材料?
2、假如销售利润率是16%,放多少利润在化工比较合适?
3、这样操作有哪些问题没考虑,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可以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