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清算调整注意事项
企业所得税清算调整注意事项具体如下:
1、实行每月或者每季预缴的纳税人,在纳税年度最后一个预缴期的税款,应当在年度终了15日内进行报缴,并且预缴不得推延到汇算清缴时一起缴纳。
2、纳税人已经按照规定预缴税款,但由于特殊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工作的,应当在申报时限内提交书面延期申请,征得主管税务机关同意后在批准时限内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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