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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现在是否可以享受小规模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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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提问人:匿名
2022-03-29 09:18

上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和旧货按规定减按2%征收的,现在是否可以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复工复业增值税优惠政策?

最佳答案
  • 张金宇
    张金宇资深财税专家
    中经慧税 • 联贝财务

    可以。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13号)规定,自3月1日至5月31日,对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57号)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以及销售旧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因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和旧货适用“3%的征收率”,所以,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和旧货取得的应税销售收入,可以免征增值税;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和旧货取得的应税销售收入,可以减按1%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更多相关信息,欢迎咨询联贝财税,电话:400-165-9298

    引用资料:徐汇代理记账 企业预付账款为什么属于流动资产吗?

    解决时间:2022-03-29 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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