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是上海松岗从事服装零售业务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季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今年二季度含税销售收入50.5万元,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13号)规定,二季度销售额可以适用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政策。请问我公司应当如何办理二季度增值税申报?
不必缴纳预提税,不必负担税收
高效快捷,费用公开
便于核定
提升形象、显示实力
利于企业申报
注册方便,时间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