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贝财税问答>其他问题>正文

进项额抵扣范围包括哪些

已解决问题联贝财务 706有疑问?立即咨询
匿名
提问人:匿名
2022-03-15 16:50

最佳答案
  • 王云
    王云招商业务负责人
    中经慧税 • 联贝财务

    进行抵扣只有一般纳税人才可以进行进项抵扣,目前有两种可以进行进项抵扣,一种是公司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只有对方开给自己的专票才可以抵扣。还有一种是一般纳税人公司近期员工出差取得的国内旅客运输票(国内飞机电子客票、火车票、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可以进行进项抵扣

    引用资料:花桥公司注册如何给公司取名?

    解决时间:2022-03-15 16:26
    郑重提示:线上咨询不能代替面谈,财税顾问建议仅供参考!

其他答案4人回答 706人参与
  • 卢春花
    卢春花高级建筑师
    联贝财务#1楼
    2022-03-15 16:02

    很高兴为您解答。

    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收应税服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税额,为进项税额。

    以下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1.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2.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3.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计算公示: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4.购进或者销售货物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运输费用的,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11%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计算公式:进项税额=运输费用金额*扣除率

    5.接受交通运输业服务,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外,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计算公式:进项税额=运输费用金额*扣除率

    6.接受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应税服务,从税务机关或者境内代理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

  • 裴紫玲
    裴紫玲销售经理
    联贝财务#2楼
    2022-03-15 15:38

    1、公司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对方开给自己的专票可以抵扣;

    2、近期员工出差取得的国内旅客运输票(国内飞机电子客票、火车票、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可以进行进项抵扣;

    以上两种只限一般纳税人公司。

  • 张丽丽
    张丽丽资深财税专家
    联贝财务#3楼
    2022-03-15 15:14

    税法中规定的不允许抵扣的进项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1)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其中涉及的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3)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4)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5)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6)购进的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7)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上述第(4)点、第(5)点所称货物,是指构成不动产实体的材料和设备,包括建筑装饰材料和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及配套设施。

    纳税人接受贷款服务向贷款方支付的与该笔贷款直接相关的投融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等费用,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之前不允许抵扣的进行税额包括旅客运输服务 ,在今年的政策中也变为了允许抵扣的部分

  • 张丽丽
    张丽丽财税销售经理
    联贝财务#4楼
    2022-03-15 14:50

    根据公司的运营收入所产生的进项非福利性支付正常都是可以抵扣增值税的;另外:纳税人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暂按照以下规定确定进项税额:

    1.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2.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

    3.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的进项税额:

    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

    4.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