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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公司下的分公司怎么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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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提问人:匿名
2022-03-09 22:07

最佳答案
  • 张丽丽
    张丽丽财税销售经理
    中经慧税 • 联贝财务

    你好!分公司非独立核算的,非独立核算指的是分公司不能多带带开立基本账户,不能多带带领用发票,可以在总公司下设多带带账户,统一纳税。

    分公司独立核算的,独立核算是指对本单位的业务经营活动过程及其成果进行全面,系统的会计核算。独立核算的和普通公司一样,正常申报税。

    引用资料:简单5步走,找代理记账公司不上当

    解决时间:2022-03-09 21:37
    郑重提示:线上咨询不能代替面谈,财税顾问建议仅供参考!

其他答案3人回答 706人参与
  • 王依
    王依高级HR顾问
    联贝财务#1楼
    2022-03-09 21:07

    根据新《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因此,分公司没有独立的纳税资格,以及核算权。分公司的纳税流程:分公司的流转税,必须在当地的税务机关核算缴纳,这个是流转税的基本原则。也就是到地税申报缴纳。现在基本上所有的城市国税地税申报都是网上申报,未开通网上申报的公司,可以凭借税务登记证(正本副本)营业执照,基本行开户许可证,基本行开户行信息等证件,到当地税务机关申请网上申报纳税。

  • 裴紫玲
    裴紫玲销售经理
    联贝财务#2楼
    2022-03-09 20:37

    分公司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经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财政、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因此分公司若办理了税务登记,则其为独立的增值税纳税人,应多带带申报缴纳增值税。

    若经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财政、税务机关批准,未办理税务登记,则由总机构汇总缴纳增值税。

  • 王云
    王云招商业务负责人
    联贝财务#3楼
    2022-03-09 20:07

    您好!分公司如何纳税如下:

    独立核算分公司的税务处理

    1、对于分公司等分支机构,只要符合独立核算的条件,应多带带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适用经营所在地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2、计税时,分公司和总公司应分别适用所在经营地的适用税率。

    3、分公司作为独立纳税人,经营期间形成的年度亏损在确定总公司的年度应税所得时不能抵减,其注销前形成的累计经营亏损在总公司账面反映为无法收回的其他应收款或应收账款

    4、总机构、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征收区域的商业企业,不论其何时开业,一律按属地原则征税。跨征收区域的商品调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视同销售”处理。同一征收区域内的总机构、分支机构可以汇总纳税,也可分别纳税。

    希望可以帮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