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公司起名要求:
1、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的规定,公司名称中禁止使用的内容和文字有
·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
·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误解
·外国(地区)和国际组织的名称
·政党军事机关、社会团体的名称
·外语、汉语拼音、阿拉伯数字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
2、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的规定,公司名称中限制使用的文字和内容有
·全国性公司、大型进出口公司、大型企业集团才可以在公司名称中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际“等文字
·具有三个以上分支机构的公司,才可以在名称中使用“总”字
·只有私人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才可以使用投资者的姓名作为商号
·使用“开发”、“实业”、“发展”等词汇为商号的,应有三个以上的子公司或分公司
3、企业名称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范的汉字。
4、企业法人名称中不得使用其他法人的名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5、企业名称不得含有另一个企业名称,分公司的名称应当标明所属企业的名称。
6、企业营业执照只允许表明一个企业名称。
7、企业名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核准。
·与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或者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字号相同,有投资关系的除外
·与其他企业变更名称未满1年的原名称相同
·与注销登记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未满3年的企业名称相同
·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
8、企业名称需要翻译成外文使用的,应当按照直译原则由企业自行翻译、使用,不需要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
9、其他情况
·如果使用外国(地区)出资企业字号的外商独资企业,可以在名称中间使用“(中国)”字样,例如,“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如果想要在公司名称中间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的,该字样应是行业的限定语,例如,“艾泽明国际咨询有限公司”。
·如果是想在公司名称开头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是需要国务院决定设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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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资料:宜宾公司注册红本有什么用?
解决时间:2022-02-27 2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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