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哪些企业可以申请在企业名称中使用“中国”、“中华”或者冠以“国际”字词?
答:根据《企业名称管理规定》第十三条规定,以下四类企业可以申请在企业名称中使用“中国”、“中华”或者冠以“国际”字词:一是全国性公司,二是国务院或其授权的机关批准的大型进出口企业,三是国务院或其授权的机关批准的大型企业集团,四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的其他企业。
引用资料:公司名称变更应经过董事会吗
解决时间:2022-02-01 13:59郑重提示:线上咨询不能代替面谈,财税顾问建议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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