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这个政策是针对高科技企业还是所有企业?有哪些限制吗?
不必缴纳预提税,不必负担税收
高效快捷,费用公开
便于核定
提升形象、显示实力
利于企业申报
注册方便,时间短